产品责任法相联系题目比较及中国立法完善律
2017-11-10 02:57
导读:法律论文毕业论文,产品责任法相联系题目比较及中国立法完善律论文模板,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免费提供指导材料:一、产品责任法概述 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由于其提供的
一、产品责任法概述
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由于其提供的产品具有缺陷造成消费者人身或财产方面的损害而应当向受害者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产品责任法就是调整上述产品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总体,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约束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并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
产品责任法是本世纪以来在各主要发达国家新兴的法律部分。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商品品种稀少,结构简单,人们对所需商品的选择凭其经验即可,不易发生错误。因此当时的法律只夸大“买者留意”,若买者未尽留意选择不当受到损害,则应自负其责。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产品种类增多,复杂性增强,使人仅凭一般经验和知识水平难以作出恰当的选择。而以追逐利润最大化的经营者,又在利益的驱动下不可能不惜违反老实信用的交易规则而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粗制滥造,损害消费者利益。在此背景下,“卖者留意”的信条逐渐取代了“买者留意”。各国也相继开始制定专门的产品责任法,以更有效地解决因缺陷产品造成的日益严重的社会题目。如美国1979年《同一产品责任示范法》,1987年英国的《消费者保***》,1989年联邦德国的《产品责任法》等。(注:本文涉及的国外法规除特别指明外,参见国家技术监视局政策法规司编《国外产品质量与产品责任法规选编》,中国计量出版社1992年版。)
我国的产品责任法起步较晚。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实行严格的计划经济体制,产品品种少,复杂的高档产品更少,即使出现产品致人损害的题目,也是极个别现象,按一般损害赔偿关系处理即可。但是80年代以后,随着产品种类的丰富、构造的复杂,产品致人损害的现象日益突出,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消费者题目和产品责任题目,需要立法加以调整。1986年4月5日,国务院发布《产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主要规定的是行政责任,产品也只限于产业产品,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产品责任法。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委员第三十次会议于1993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