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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回责原则律毕业论(4)

2017-11-11 05:40
导读:2、要认真考虑实施侵权行为时的环境与相关的因素,考察行为人具有过错的可能性; 3、要认真听取、侵权人的答辩理由,由于他的答辩属于举证的范围,要

2、要认真考虑实施侵权行为时的环境与相关的因素,考察行为人具有过错的可能性;
3、要认真听取、侵权人的答辩理由,由于他的答辩属于举证的范围,要切实地考察答辩所依据的事实。

四、无过错责任原则在著作权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中的法律限制
无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是完全不同的一种回责原则,它是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情况下的一种严格责任。即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定标准,由无过错的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回责原则。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事立法对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化、条文化,也为人民法院审判侵权纠纷案时提供了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准绳。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并不是行为人均无过错,在有些情况下,也可从损害事实中推定其主观故意或者过失。法律确认无过错责任原则,一是规定其过错不用证实,二是规定即使无过错也要承担赔偿责任。无过错责任的构成,无须主观过错这个要件。正因如此,法律对适用该原则规定了严格的条件。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举证责任同样由侵权行为人承担,实行举证责任颠倒,但行为人所要证实的并不是自己无过错,而是受害人的故意是致害的原因,这也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原则的一个重要区别。侵权行为人如能证实损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引起的,则不负赔偿责任。
应当指出,我国民法通则及著作权法并未规定侵害著作权的行为人即使无过错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随意在著作权案件中扩大无过错原则的适用,并无法律依据。
要分析无过错责任在著作权精神损害赔偿中的适用,我们首先来看精神损害赔偿中无过错责任的理论争议。对于无过错责任是否适用于精神损害赔偿,在理论上存在两种观点,即肯定说和否定说。肯定说以为,其一,民事责任可分为过失责任和无过失责任。因过期责任所发生的损害,有财产上的损害和非财产上的损害。既然在过错责任中可以请求非财产损害赔偿,那么在无过错责任中也应答应请求非财产损害赔偿,不应有所差别。其二,就精神损害赔偿的功能而言,也应肯定无过错责任原则在精神损害赔偿中的适用。即精神损害赔偿功能主要在于调整和抚慰。其三,从各国立法例来看,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答应无过错责任适用于精神损害赔偿。否定说以为,其一,从多数国家民法的规定来看,无过错责任多依据法律明文规定而存在,而且,多设有最高赔偿额的限制。而精神损害的发生及其损害程度不易确定,故不宜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其二,从精神损害赔偿的功能来看,精神损害即指精神痛苦,赔偿权利人请求赔偿希看除往痛苦。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下,赔偿义务人因正当但却是危险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未免也会产生精神痛苦,为何赔偿义务人的痛苦被漠视而赔偿权利人的痛苦被重视?两者之间现任失衡。[7](P379)对此,有些学者以为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应采肯定说,答应无过错责任适用于精神损害赔偿。[8](P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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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笔者以为,尽对的采取肯定或否定的观点都存在弊端。著作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与民法中普通的精神损害赔偿相比有其特殊性。我们知道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的创作而产生的,有关作者身份及其利益,由本人专属享有的著作权。著作人身权具有著作权的一般特性,存在权利人的私权与公众利益的冲突,于是才有诸如公道使用制度的产生来缓解矛盾。假如完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夸大侵权人无过错也要承担所有责任,显得过为严格,这样看来对无过错者也是不公平的。因此,从民法公平原则的角度出发,无过错责任在著作权精神损害赔偿中的适用应该有公道的限度,不能一味盲目适用,需要我们来平衡利弊。现在,我国已经是WTO的成员国,抛开能否达到TRIPS协议的最低保护要求不谈,该协议已经非常明确地授权各成员国在“适当场合”可以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来认定知识产权地侵权行为(该协议第45条第2款),这就充分肯定了在某些情形下,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可以作为回责原则来适用的。而且,在我国《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过责任若干题目的解释》的第20条第3款中,已经对出版者做出了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规定:“出版者尽了公道留意义务,著作权人也无证据证实出版者应当知道其出版涉及侵权的依据,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第1款的规定,出版者承担停止侵权、返还其侵权所得利润的民事责任。”固然目前对于其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尚未做出无过错责任的规定,但究竟我国的著作权法在侵权的认定上又迈出了可喜的一步,最少不再尽对的排斥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对无过错原则在著作权精神损害赔偿中的适用限制可以根据实际中的案例来把握这个度,然后再衍生到立法的层面对其进行必要的规定,只有法律做出明确规定才能更好地在实践中得到充分地运用,全面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平衡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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