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大学生就业中的不公平现象——兼议我国事
2017-12-03 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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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前几年我国很
[摘要]:前几年我国很多高校的盲目扩招导致了现在大学毕业生就业成为关注的焦点,而大学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不公平又可谓是焦点中的焦点。固然国家为就业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来缓解就业压力,但是,笔者发现在大学生就业中还存在一些不为人所觉察的不公平现象。笔者希看通过此文能够唤起大学毕业生的权利意识,也呼吁国家能够尽快出台一部《大学生就业法》来调整这一社会题目。
[关键词]:大学毕业生就业、不公平现象、《大学毕业生就业法》
一、引言
几年前,全国很多高校进行了一系列大规模的扩张,例如,高校合并、招生人数扩张等等。可是几年后,就面临了毕业生就业题目,如就业难和就业中有不公平现象。对于暴露出来的题目,国家固然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解决,但是,效果应该说不是很理想,通过部每年公布的大学生待业人数来说明这个题目也许最有力。
通过笔者对近几年国家采取的相关政策,笔者以为,这些措施基本停留在解决就业题目而很少涉及就业中的公平题目。所以,在以下文中,笔者将通过一个人的视角来重点分析就业中不为人察觉的不公平现象,进而来说明我国有必要尽快出台一部《大学毕业生就业法》。
二、正文
一、大学毕业生就业中不为人察觉的不公平现象
(一)、地方公务员招考中的不公平现象——歧视
1、地域(户籍)上的歧视
地方公务员招考是在最近几年来备受争议,原因在于有些地方公务员招考中规定了非当地户籍不得报考。这种现象可以说是较为普遍的,但是,实际上这是与国家所提倡的打破户籍限制,实现不同地区人才活动是格格不进的。
在学上,通说以为物需流通,而且流通速度越快,实现的经济价值也就越多。大学毕业生是人才,当然人才也是一种稀缺资源,而且这种稀缺资源也需要流通,否则就是资源的闲置和极大浪费。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所以,在加速不同地区人才流通中,地方公务员的招考应该首先取消地域(户籍)的限制,这样才能够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预期效果。否则,其他就业途径也会“言传身教”,设置种种限制,这样就会阻碍人才流通,对于国家的长期是很不利的。
2、身体状况的歧视
在有些地方公务员的招考中对是否是乙肝携带、身高等有限制。在前年就在安徽芜湖发生了全国首例“乙肝歧视案”。
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国《宪法》中规定公民享有同等的劳动权利,所以,假如身体健康状况不工作岗位的话,上述限制可以被认定是违反法律的。占有关资料表明,我国事世界上肝病比较严重的国家,有相当一部分人是乙肝携带者(这其中当然也包括我们的一部分大学毕业生了)。据笔者所知,假如大学毕业生在就业前知道自己是乙肝携带者的话是尽不敢报考公务员的,由于他们知道就算是过了前面那几关,在最后一关的体检也是通不过的。
更有甚者,在某些地方的公务员招考中居然私底下还有对身高的限制。这尽非笔者危言耸听。由于今年笔者一位师兄大学毕业时就碰到这回事。他在公务员各项中发挥都很出色,但是就由于他的身高仅仅只有1米58而残遭淘汰。所以,笔者十分愤恨,笔者以为,除非某些特殊岗位对身高有特殊要求,否则,身高也作为杠杠的话,那么公务员招考岂不成为了“选美大赛”了!真是岂有此理!
(二)、错位的人才资源配置——一种变相的不公平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那么,笔者就想知道错位的人才资源配置算不算是违反宪法?
在实际生活中,错位的人才资源配置在大学毕业生中是十分普遍的,有调查资料表明有将近90%的大学毕业生所学专业与实际的就业岗位不对口。固然笔者赞同“三百六十五行,行行出状元”,就业不一定要与原来专业说一定完全一致的道理。但是,近90%的大学毕业生学非所用的现状我想应该不是正常现象。这说明我们在浪费人才。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笔者以为,错位的人才资源配置假如发生在政府机关或者是事业单位等地方,由于错位的人才资源配置必然会导致人不能够尽其才,创造不了应有之财富,那么这样不仅浪费了纳税人的钱,对错位配置的大学毕业生而言,也是不公平的。假如错位的人才资源配置发生在以上单位以外的地方,那么也会由于错位的人才资源配置而导致人不能够尽其才,也必然创造不了应有之财富,那么,你想作为追逐利润的老板会给错位的人才适当的工资吗?我想是不会的,否则,他就不是老板,他也不可能有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和可能了。所以,笔者以为,发生错位的人才资源配置难道不是对大学毕业生的不公平吗?难道错位的人才资源配置是大学毕业生的错?难道他们就不想“多劳多得”?那这到底是谁惹的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