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汉魏六朝书法美学思想受道家和玄学思想(2)
2013-08-02 01:04
导读:二、“书意”、“风骨”、“神采”玄学思潮的影响 晋人书风,飘逸飞扬,风度绝俗,“潇散、简远、超逸、恬淡、平和、自然、蕴藉”,无限超越世俗
二、“书意”、“风骨”、“神采”玄学思潮的影响
晋人书风,飘逸飞扬,风度绝俗,“潇散、简远、超逸、恬淡、平和、自然、蕴藉”,无限超越世俗而趋向自由、生动、妙趣盎然的艺术风格,完全扬弃了先秦两汉时期重形轻神、重外轻内的审美哲学,成为古典美学的典范。同时,这一时期的书法美学思想也取得了空前的成就。这成就的取得,可以说是由魏晋时期独特的社会文化背景决定的,是时代精神的必然产物,而对这种书法风格和书法美学思想的形成最具影响力的莫过于魏晋玄学思潮。“玄学的产生是从两汉到魏晋思想史上一个极为重要的变化,它标志着两汉儒学的没落和一种哲学新潮的崛起。”“玄学是魏晋美学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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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白华在《美学散步》中认为魏晋南北朝的艺术具有“简约玄澹、超然绝俗的哲学的美”,这种美,直接受到魏晋玄学的影响,是魏晋社会
政治经济、战乱不定引起的心态的反映。魏晋玄学的内容是“三玄”(《老子》、《庄子》、《周易》)。魏晋玄学实际上是对“三玄”思想的研究和解说。清谈虽然是士子文人的“雅事”,但也能谈出一些玄远的哲学道理来,启发人们对事物本源的思考。王羲之的“书之气,必达乎道,同浑元之理”,就是这种玄谈之理在书法上的具体表现。从整个魏晋时代书法美学思想上看,玄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独立自由的人格观奠定了魏晋书风形成的基础。魏晋以前,整个哲学领域都是强调人服从、顺应对象的必然性来实现主体的自身价值,是在“人法于天”的基础上达到“天人合一”。人失去自由,只能依附于对象——自然或社会,这种宇宙论哲学严重压抑了人性的发展,到了魏晋时期,人与对象的关系得到彻底的重构。何晏、王弼为代表的“贵无派”,高唱“以无为本”,把人格的独立自由放在首位,以个性为本位,以人格为主体,将“名教”融于“自然”,将社会伦理规范统一到个体人性、自由上来,追求独立、超脱、和穆、自由的人生境界成了他们的人生哲学。这种对独立人格的追求,到了嵇康、阮籍时达到顶峰,嵇康的“越名教而任自然”(嵇康《释私论》)的人生追求,阮籍“超世而绝群,遗俗而独往”“虑周流于无外、志浩荡而自舒”(阮籍《大人先生传》)的人生境界,比何、王更加注重人的内心,更加将人内心的情感自由作为人生的最高理想。这些都是对人类自然本性的肯定,是对真实自由生活的追求,是对人格独立精神的高扬。在这种时代背景下,身居门阀士族的魏晋书法世家都对玄学极为崇尚。如《世说新语·赏誉》载羲之事:“王右军道谢万石在林泽中,为自遒上。叹林公气朗神俊。道祖士少风领毛骨。恐没世不复见此人。道刘真长标柯而不扶疏。”尤其当他听了支道林对庄子《逍遥游》的精彩见解后,“遂披襟解带。留连不已”。同时,羲之“东床坦腹”的著名典故体现了他对封建礼教的蔑视,也可见他受玄学“越名教而任自然”的影响之深。有了这种独立自由的人格理想作为基础,才有了他富于开创性的书法美学思想,才有了他对书法的深刻认识。羲之在《自论书》中说:“吾书比之钟、张当杭行,或谓过之,张草犹当雁行。张精熟过人,临池学书,池水尽黑,若吾耽之若此,未必谢之。”“惟钟、张故为绝伦,其余为是小佳,不足在意。”“把笔抵锋,肇乎本性”等语,要求书家写本性,从本性出发,写就自我,而这正是魏晋时代艺术中,人的主体意识觉醒的一种表现,从这里可以看出玄学之风对他的影响。卫夫人在《笔阵图》中说:“近代以来,殊不师古,而缘情弃道,才记姓名,或学不该赡,闻见又寡,致使成功不就,虚费精神。”她批评了不师法古人,只凭个人兴趣而违背书道的倾向,但从中可见玄学的人格独立之风对当时书家的影响。玄学所倡扬的对独立人格的追求,使书论家更加重视与人有关的范畴,如“意”、“风骨”、“神采”等,并以此来阐释书法美学思想,创立了汉魏时期独具特色的书法美学思想范畴。
中国大学排名 其次,言意之辨促使了魏晋书人本体意识的觉醒。“言意之辨”是从“有无之辨”引申出来的哲学论题。所谓“言”,指语言文字,“意”指某种意绪、概念的综合体,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在魏晋人看来,“意”也就是精神本体在人的思维领域中的表现,它是不可言说的:“言之者失之常,名之者离其真”,任何语言文字都不能把事物的内在精神原原本本地表达出来,这种字象之外的“意”,是书者的情趣和对生命的体验与感受,因此,要认识、把握“道”,就必须处理好“言”和“意”的关系,善于通过对象领会事物的内在意蕴。从审美的角度来说,作者往往“言不尽意”,难以把自己的思想感情表露无遗,必须在自己的作品中留下令人回味无穷的审美意蕴。对于观赏者来说,要把握作品的内在精神,不能拘泥于事物的表面现象,而应该“得意忘言”,领略作品的精神意蕴之美。王弼指出:“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要获取事物的真谛就必须勇于舍弃外在形式,深入领会内在的精神实质。随着“言意之辨”的深入发展,言意之说广泛地渗入美学领域,显示出了它在审美领域中的理论价值。迄至魏晋时期的书论,开始自觉地用言、意理论来阐发书法的特征,比如成公绥《隶书体》一文中提出“工巧难传,善之者少;应心隐手,必有意晓”。隶书虽以端凝方正为特征,然而也须传达出其中的“意”。至于草书,更是讲究意的神巧,如索靖《草书状》云:“蝌蚪鸟篆,类物象形;睿哲变通,意巧滋生。”而这种意蕴,是言词所难以传达的。魏晋书论家看到书法较之于绘画是一种更为抽象、更为玄妙的艺术。因此,鉴赏之难,在于不能达其意境。正如卫恒在《四体书势》中所指出的:“睹物象以致思,非言辞之所宣”。“研桑所不能计,宰赐所不能言”。在玄学家的“言意之辨”中,“意”指抽象的概念,引入审美领域之后,“意”的内涵发生了变化,从抽象概念变成了审美情思。在书法美学中,“意”作为艺术家主体情思的概念,被广泛运用。传为卫夫人的《笔阵图》云“意前笔后者胜”;王羲之《题笔阵图后》云:“意在笔前,然后作字”;王僧虔《笔意赞》中所说的“意”,也指书家的审美创作情感。袁昂《古今书评》云“殷钧书……抗浪甚有意气”,“钟繇书意气密丽”等等,也是说作者体现在作品中的思想情感。这些都说明当时人自觉地将言意理论用来阐发审美创作问题,在书法美学上的“以意论书”观明显受到玄学言意之辨的影响。汉魏六朝的以意论书观,把人的自然本性放在首位,在书法中尽情地表现自我,观照自我,把主体内在情感的表现作为书法的本体,以人为中心,通过书法这种特殊的艺术形式来表现洒脱的心灵,表现时代的精神风貌。这是书法本体的觉醒,建构了以人自身为中心的审美价值体系。正是由于对“意”阐释和运用,才使书法艺术逐渐成为一种写意的、自由表现艺术心灵和民族美感的隐性文化,成为一种用线条结构显现世界和把握世界的独特方式。玄学对“意”的理解和阐释,也深深影响着魏晋的书法创作。称为“天下第一行书”的《兰亭序》在体现王羲之已趋化境技艺的同时,也成了他书写时心里流程的最佳写照。整幅作品,从头到尾,笔意顾盼,形断意连,气韵生动,潇洒飘逸,真正体现了他面对良辰美景,随高朋挚友一同饮酒赋诗时所产生的“虽无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的愉悦之情,客观物象与主观情思达到了完美的融合。魏晋书法家在书论和书法实践中强调“意”的表现,“不仅使书法摆脱了模拟物象,向绘画看齐的困境,也使书法超越了传达汉字文意的实用功能,进一步划清了实用书写与艺术创作、工匠技艺与艺术表现的界限,使书法真正得以按其自身的审美和表现规律创造,成为一种‘人心营构’之象和具有丰富表现力的有意味的艺术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