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绝大部分伦都面临其在现实世界中无效的困境或(2)

2014-01-27 01:18
导读:本文将对康德、叔本华、以及功利主义者等人的不同道德哲学进行道德意识的特定角度解读。通过这样新的论证,道德意识的一些问题将呈现出来。由于该

  本文将对康德、叔本华、以及功利主义者等人的不同道德哲学进行道德意识的特定角度解读。通过这样新的论证,道德意识的一些问题将呈现出来。由于该原因对这些道德哲学的理论审视就不是为了各自理论的连贯性论证本身,也主要不是为呈现各种不同道德哲学的差异,而是为了展示道德意识的理论可能。我将论证康德道德哲学理论中先验道德律在人们道德意识系统中知识意义上的合理性,在道德慎思及对他人的关注等方面康德也能够给人以启发。但康德的理性行为能力、非完全经验观以及过于狭窄的道德观却在道德意识的比较下形成了缺陷,作为反对者,叔本华提出了使人们对道德人格以及道德意志给予更多关注的强有力人性观。与前两者都不相同,在道德意识的映衬下功利主义将得到更为不同的理解,虽然功利主义充分蕴涵了道德意识,然而对首要理论信条的目标性强调造成了功利主义对其仅仅作了超越性的处理而非逻辑起点上的问题着手,与此同时,功利主义依然带有的特定规范承诺也使其在道德意识方面形成深刻的自身困难。对功利主义来说,所面临道德意识的挑战是成员意识差异和不恰当反思之双重上的。

  在这些理论之后,道德意识尤其是其多重意识问题将得到专门的讨论。尽管结尾尚未提供方法上的成果性结论,但在该主题的基础方面则将作出一些温和的结论。

;


  二、先验道德律与人性

  首先审视康德的道德哲学。面对相当系统和自我完备的康德理论,对其整体哲学的任何一个部分都可以是各取所需的,然而这种哲学操作方式在此并不适用。如果仅仅是为了发现康德道德哲学中对道德意识有所帮助的部分,那么这种努力将收效甚微。不但如此,康德事实上对道德意识并不在意,康德的观点似乎是,道德意识是一个明显的道德事实,并且道德意识事实不足以成为论证的核心。尽管在康德的认识论中意识问题占据了一定的位置,然而在道德哲学理论中康德对道德意识问题的关注远远低于诸如理性事实、先验自由这样的核心概念。

  道德意识所受到的冷遇与它的经验性有关。道德意识是经验而非先验的,按照康德的惯用逻辑,经验性的事实并不具有与先验理念等同的地位,何况道德意识所具有的经验事实被康德视为无碍其道德哲学理论的核心部分。道德意识成为了一种相当于人们的直觉的东西,它同样地作用于所有人,然而,由于这种道德意识的作用形式在先验人类学的关照角度下变得相对单薄,以及此一意识的经验性与诸如理性事实这样的经验性以及人性的经验爱好等康德理论中的经验性内容有所区别,道德意识也就同时无法在康德的认识论与伦理学中获得论证。

  康德对道德意识的此论证不足间接地解释了康德在伦理学理论上的偏差。尽管不同者对康德伦理学的好恶在伦理学中是一个事实,仍然有理由认为康德持有的道德观是狭窄的,当康德反复举出的是那些内容有限、事实过于简单的例子时,可以相信康德的道德观也就是其所萦绕脑际的道德事实,而问题恰恰在于,这些道德事实与真实经验中的道德事实相比过于简单。对此的可能反驳将是,康德确实仅对那些在其自身伦理学范畴之内的道德事实作出深入分析,然而,如果对这些已经狭窄的道德事实作出了剖析,由于道德事实简单性的预先限制,其自身论证的完整性与有效性也就将不可避免地受到极大限制。

  所以,重要的是康德的伦理学理论中可以保留哪些部分。先验道德律应在是其中最为重要,先验道德律和与之联系的先验自由不仅为康德所独有,而且也同时是康德伦理学的基础。然而,先验道德律作为道德知识以及先验自由作为人性论却与康德的其它理论一样受到了为数都众多的欢迎和批评。难道在认为康德持有着过于狭窄的道德观之后可以继续认为先验道德律是可以被单独接受的理论成分?

  我认为这种情况是可能的。事实上可以通过如下看待方式来达到这一点,亦即将先验道德律视为康德伦理学论证基础的同时也将其视为一种公共的论证基础资源。这是一种将理论中一个部分析取出来的做法。如果同样承认了康德道德观的狭窄性,则在狭窄范围内的先验道德律由于其特殊性质而可被更宽范围的道德观所接受,从道德知识的角度来说,先验道德律对康德的伦理学与经验论的伦理学同样有效。前者容易理解,后者却似乎不然,此处又引致一个问题,先验道德律如何成为经验论的基础资源?回答此问题的关键既在于康德对其所作出的卓越的肯定也在于经验论视野下的伦理学本来也将需要一定的道德知识基础,没有先验道德律的康德伦理学将是难以想像的,与之相同,没有道德知识基础的经验论也是难以想像的。尽管还面临诸如怎样将先验道德律的先验性质转换为经验中道德知识的困难,对先验道德律的充分承认却完全有其合理性与必要性。

  承认先验道德律的目的在于获得道德意识角度下伦理学理论在道德知识基础方面的需要。回到肯定的道德观,其道德观的狭窄性不仅是康德所熟悉的道德事实上的,而且也是这种事实所蕴含的真实道德事实在内容部分之复杂性上的。以善恶观为例可以说明此问题。在康德第二批判的纯粹实践理性对象概念部分康德有对此的如下评论:“善和恶真正说来与行动而不是与个人的感觉状态相关,并且,如果某物应当是绝对地善的或恶的,或者应当被看作是这样的,那它就只会是行动的方式,意志的准则,因而是作为善人或恶人的行动着的个人本身,但却不是一件可以被称为善或恶的事物。”康德的善恶观点典型地管窥着他的伦理学,因为康德将善与恶归结为行动和理性的选择能力而非连贯的行为以及范围更大的人性。第二批判完成五年之后在涉及人性论更多的《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中康德的这种善恶观仍然没有根本转变,不仅如此,“通过援引就合乎法则而言善人的榜样,让道德上的者从他们行动的真实动机出发,去判断某些准则的不纯正性,可以无与伦比地培植这种向善的禀赋,并使它逐渐转化为思维方式,以至义务纯粹为了自己本身开始在他们的心灵中获得明显优势”。由此,恶不但是人类理性和自由所能控制的事物,而且还具有了向善转变的行动准则关照下的充要性质。然而,这恰可证明康德并未真正理解善与恶这两种极为不同的道德事实与人性事实,就像许多其他伦理学家一样,康德仅仅从善的角度来理解恶,且在理论中也仅从善的概念通过简单对比而得出对恶的看法。但问题在于恶与善相比是极不相同的,如果不经历真实的恶,那么在善的基础上所观察到的恶就只具有分量很轻的表面现象,这会使人对恶以及善恶的转化作出过于乐观的估计。伦理学家可以善良,但若其善良使得对善恶的理解不到位的话,在理论上就是不可忍受的。

上一篇:[摘要]马克思哲学是一种不同于以往一切旧哲学的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