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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精神产品的价值判断(3)

2014-06-18 01:19
导读:2.3 关于科技作品及科技成果的价值判断 科技作品是精神产品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科技研究的主要对象是客观物质世界,是整个自然界的变化及其发展规

    2.3  关于科技作品及科技成果的价值判断
    科技作品是精神产品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科技研究的主要对象是客观物质世界,是整个自然界的变化及其发展规律。因此,在我们看来,任何一部科技作品,如果它能拓宽、深化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提高人们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那么其作品就算是好作品。如果某作品在反复实验、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能得出某些有关确切数据,或触及自然界的某些规律,帮助人们深入认识宇宙的奥秘;或在理论和方法上有所创新,能给予人们一把认识世界的金钥匙,那么它就是精品,出版部门要尽量发行此作品。与之相反,如果某科技作品只是抄袭、剽窃和沿用前人成果,毫无创意,不能在某个方面或就某项专题进行深入分析或反复实验,不能拓广和深化人们对自然界某方面的认识,没能使人从中受到启示,增长知识与智慧,那么它就算不上好作品。对此,出版发行部门要严格把关,禁止此类作品流通上市。
    与科技作品并蒂相连的是科技成果,前者是后者的外化,后者是前者的内涵及内容,因而对这两者的价值判断,其标准基本上是一致的。在这里,需要单独讨论的是有关基础学科的科研成果及应用学科的科研成果的价值判断问题。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人们往往青睐、偏爱应用学科的研究成果,因为它们最能和物质生产挂钩,最能显现经济效益并推动物质生产力的发展,因而在价值判断上,人们常易拨高提升其价值。应该承认,这种现象既有好的一面,又有不良的一面。前者体现了大家在认识到科技成果是第一生产力的基础上,日益注重应用学科的研究及相关的科技成果的开发与应用,以此增加发展生产力的后劲;后者则表现为有相当部分人士不能正确认识到基础研究与应用开发研究的关系,从而本着实用、速效求财富的观点,对应用学科的研究趋之若鹜,而对相对枯燥而又不大容易出成果的基础研究则不闻不问,在选择课题时都尽量躲避,从而造成基础学科研究乏力,学科建设危机,人才断层,成果稀缺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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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致如上现象的产生,其根本原因在于人们对此价值判断的误导。我们认为基础学科科技成果的问世,它们并不能立即开发并转化为物质生产力,它们往往需要经时间或空间的分隔后,方能卸去表面的外壳,展示其活力与价值。因此,我们对基础学科科技成果的价值判断,不能要求它们都完全和物质生产紧密相联,因为其中一些深奥的认识及美丽的设想在现实的条件下并不能转化为物质生产力,要实现两者的结合尚需长时间的探索和条件的完善。因而对其成果来说,只要能帮助人们认识自然,了解自然,认清宇宙物质世界的发展态势,把握自然发展规律,其成果就是好成果,就值得推崇和肯定。而对应用学科的科技成果来说,它们理应为发展物质生产力服务,并为经济的腾飞插上强有力的翅膀。若达不到这一点,则其成果就不能算作是好成果,就不值得推广、借鉴和利用,更不能为此向社会索要物质补偿。

            3  前判断、后判断的矛盾与统一

    从前文论述可知,在精神产品价值判断过程中,由于主体不一,因而其评价的标准和关注的视角也就不一致。对精神产品加工者而言,他们总是以经济效益为先,在此基础上再兼顾社会效益;而对精神产品、消费者和文化管理部门而言,他们侧重的又主要是精神产品的社会效益。如此一来,就不可避免地产生矛盾,即精神产品消费者及管理者总是期望并渴求出版、发行部门制作、生产出社会效益较好的文化产品,而精神产品的加工、制作者则偏重从经济效益出发来生产精神产品。在这里,不同的价值评判主体从各自的评价范畴出发,从而导致了精神产品需求与制作、供应之间矛盾的产生。在精神生产领域,这种现象比较普遍,其主要表现为:部分消费者渴求的文艺精品,由于需求量不大,因而制作部门不愿亏本生产,致使它们不能流向市场与大众见面,未能发挥出其应有的启迪、教育和提升人的精神境界的社会功能;与此相反,另一些社会效益平平或偏低的文化产品,如带有凶杀、情欲描写的通俗文艺,但由于市场销售态势不错,却又能大量出版发行。出现这两种相悖情况,前者不难解释,后者却有些令人困惑。为什么会出现后种现象?在笔者看来,原因有二,其一是文化管理部门措施不力,管理不善所致;其二是大众的精神文化境界尚不高,隐含于人性中的劣根与陋端尚未被根治和切除,导致了相当部分人对品味不高但富有感官刺激的精神产品趋之若鹜。以往人们在认识此问题时,大都指责文化管理部门管理不力,放任精神毒品流入市场。其实这只看到了问题的一面,因此有失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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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矛盾一旦产生并尖锐,就应设法予以解决,否则就会造成精神产品市场上精品稀缺,劣品到处充斥的现象,从而污染社会生活空间,败坏社会风气,导致民众精神追求低下,生活品味低劣,不能过上真正有意义和幸福的生活。如何缓解这一大矛盾呢?在我们看来,办法有许多,归纳起来主要从三方面着手:
    第一,加强精神文化建设,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通过文化、科技、教育、经济的社会系统建设,提高国民的精神文化素质、精神境界和对精神文化消费的品味,使国人自觉地抵制精神劣品,崇尚雅品,扩展对文化精品的需求。若此,精神产品市场上精品的需求量就大为扩大,就愈能发挥精神产品的社会效益。
    第二,进一步加强对精神产品市场的管理。政府各部门应明确分工,实施本领域管理责任制,进行划片、划区管理,在此基础上实现通力合作,切忌那种有时突击检查,平时则不闻不问的做法,在管理上建立起铲除精神垃圾的管理机制,使精神毒品不流向市场,泛滥市场。若此,市场上将涌现更多的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雅俗共赏的精神产品,就越能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
    第三,加强国家宏观调控,采取必要的倾斜对策,制订优惠的经济政策,实施国家投资、社会及个人经济赞助的办法来鼓励、刺激文化精品的创作与生产,使那些饱含终极关切、对人和社会发展具有双重高层次哲学指导价值的文化精品,不因市场需求不广泛产生不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而影响它们的出版发行,埋没其深广的教育、启迪及净化人类魂灵等社会功能,而应尽量地给予扶持并通过挖掘、整理,使之流向文化市场。近年来全国各地的有关尝试表明,对文化艺术精粹有重点地加以扶持和赞助,如对严肃音乐、中外名曲、名著的扶持,使它们的演出率、发行数越来越高,越来越被人们所喜爱,且开始打破以前严重亏本,并出现赢利的现象,确不失为繁荣精神生产,使文化精品的社会效益得到淋漓尽致发挥的良好方法。这种经验与探索,值得进一步借鉴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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