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墨家“名”论看其语言哲学思想(1)(2)
2014-11-26 02:14
导读:所谓“达、类、私”三种名,《墨子·经说上》的解释是:“名,物,达也,有实必待文(之)名也命之。马,类也,若实也者必以是名也命之。臧,私也,
所谓“达、类、私”三种名,《墨子·经说上》的解释是:“名,物,达也,有实必待文(之)名也命之。马,类也,若实也者必以是名也命之。臧,私也,是名也止于是实也。”用现代的话说,“达名”是指最普遍的名称,可以泛指一切确定的对象性存在。“物”就是“达名”,可以笼统地指称各式各样的事物;“类名”是指一类事物所共有的名称,如牛、马、四足兽等等;“私名”是专指某一确定性个体之名,是“止于是实”之名。“达名”、“类名”和“私名”的划分,事实上反映了墨家对“实”的世界的一种理解,并重在强调他们所看到的“实”的世界的结构性特征,即抽象掉属性、关系和时间之后的实在世界所显现出来的层次性。
何谓“形貌之名与非形貌之名”呢?《墨子·大取》篇指出:“以形貌命者,必智(知)是之某也,焉智某也;不可以形貌命者,唯不智是之某也,智某可也。”“诸以形貌命者,若山丘室庙者是也。”“命”即“命名”,“以形貌命者”,如“山”、“丘”、“室”、“庙”,即可以通过对形状和外貌的描述来加以命名,使人直观地了解,类似于传统逻辑所说的具体概念;“不可以形貌命者”,如“爱”、“义”、“利”等等,虽不可以通过对形状和外貌的描述来加以命名,但仍是确定的“实”,可通过其他方式使人理解,类似于传统逻辑所说的抽象概念。由此可见,墨家已经区分了具象概念和抽象概念,从而深化了人们对“实”的理解。
何谓“居运之名”呢?《墨子·大取》篇说:“诸以居运命者,苟人(入)于其中者皆是也,去之因非也。诸以居运命者,若乡里齐荆者皆是。”“居”,留也;“运”,移也。居住在甲乡即是甲乡人,但如果举家搬迁到了乙乡,则成了乙乡人,不能再称之为甲乡人。同样的,某乡原属齐国,可称为“齐国之乡”,后来该乡改属楚国(荆),则应改称为“楚国之乡”了。由此可以看出,墨家已经认识到:由于时间等其他因素的介入和对象关系的改变,同一对象(如某乡)可以被赋予多名(如“齐国之乡”和“楚国之乡”)。从名实关系上看,“居运之名”所标识的“实”是一个处于时间与空间变动关系中的具体对象,在形式逻辑中饱含了辩证逻辑的思想倾向。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由上分析可知,墨家能区分静态的“结构”和“属性”之名和动态的“关系”之名,显示了墨家名学思想的深邃性。由于“名”这一符号系统自身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对“名”的判断和分辨也就变得非常复杂了。为此,墨家进一步地思考了如何正确地使用“名”的问题,并提出了自己的正面主张。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刘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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