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观念中的上帝(2)
2015-02-12 01:19
导读:在《尚书》、《诗经》等上古文献中,我们可以发现,虽然经历了夏、商、周等不同的历史时代,人们所理解的上帝,都还是同一个上帝,并不因为俗世社
在《尚书》、《诗经》等上古文献中,我们可以发现,虽然经历了夏、商、周等不同的历史时代,人们所理解的上帝,都还是同一个上帝,并不因为俗世社会的改朝换代,上帝也跟着换了代。上帝也是唯一而至上的,他超越于地域、部族、种性,如果某些地方的政权不肯接受这样的上帝观念,那就不免要发生战争,强大的中原王朝就是不惜以战争加诸周边小国,以此来推动宗教的普适性质。发生在夏朝帝颛顼和帝尧时期的“绝地天通”,就是这样的典范。周王朝统治者清醒地意识到终止了殷商王朝、兴了小邦周的上帝是同一个上帝,上帝可以兴你,也可以废你。所以,周王朝才特别强调道德,主张以德配天。
但是,中国上古人对上帝的理解仍然是模糊的,他只是通过圣迹或现象表现出对世俗间的支配。所以,中国上古的上帝观念只能是一种原始和朦胧的。没有哪个人对上帝有过清楚的描绘,上帝也没有对人间社会的秩序作出任何的说明,上帝只是通过降下吉祥或灾异表达他对人间社会的好恶,恰如《国语周语》所记述的:
是以或见神以兴,亦或以亡。其夏之兴也,融降于崇山;其亡也,回禄信于耹隧。商之兴也,杌次于丕山;其亡也,夷羊在牧。周之兴也,鸑鷟鸣于歧山;其衰也,杜柏射王于鄗。是皆明神之志者也。
所以,人间社会秩序的神圣性虽然采取了超越的形式,却是通过俗世世界自觉地建构起来的,而且从一开始便有了有意附会的色彩。因为附会,才使得俗世的
政治秩序产生了神圣性质。王者成了上帝之子(天子),人们把对上帝的崇敬转移到了对俗世政权及其统治者的崇敬。虽然上帝没有直接向人们说明什么是社会的公正、公平与合理,却通过对现世的政治事务的喜好与憎恶昭示出来。从那些灾异与吉祥的物象,人们可以有自己的判断。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与西方的基督教比较,中国上古时期的上帝,从未像《圣经》记述的那样,与人间约法,对人间的事物提出具体的规定,或者提出生活形式的要求与道德的戒律,也就是说,中国上古的上帝从未具体地说过什么,也没有《圣经》中上帝的那种位格。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先秦中国才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形,上帝始终存在于观念世界里,没有变现为人格,也没有成为现实的道德力量,人们只是在终极的意义上才会联想到上帝。在周王朝时代,就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形,人们对世俗政权的神圣来源没有置疑,但对上帝是否能使这个政权具有永久性发出了置疑,也对世间能依靠上帝实现社会的公平产生了疑问。周王朝一方面颂扬上帝的恩典,另一方面却主张以德配天,把德性的培养看做稳定国家和社会秩序的基础,而这种德性说到底是世俗的。这大概与他们得到政权的经历有关系。周人是靠积功累德赢得民众拥戴、从而从殷人那里取得政权的,他们很清楚自己的政治基础,所以,周王朝始终都把德性修养摆在突出地位,周公在康叔赴命统治殷的遗民时,告诫他说:
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惟时怙冒闻于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越厥邦厥民。4
这是说周王朝以勤奋的德性取悦于上帝,上帝于是命文王灭掉殷王朝,接受统治天下的大命。所以,周公特别强调了“明德慎罚”,要以德性赢得民心。周公还反复提醒为政者不得懒惰懈怠,“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5知稼穑的艰难,才不会因自己的奢侈淫逸而夺百姓生存的根本。《尚书吕刑》还提出不能滥用刑法,要以德行使民众内心臣服,所谓“德威惟畏,德明惟明”。西周的统治经验一个有价值的启示是提出了由内到外的道德至上的路径,主张以内在的德性修养等待上帝的支持,也就是说通过道德至上性获得神圣性。顺着这个路向,儒家完成了道德至上性的建构。这个建构的基本思路是相信人可以通过自行的修养努力达到神圣。这样一来,产生的直接结果是人们对向来崇拜的上帝观念的淡化,上帝变成了一个不可预测的天命,人们在对待所有非人事所能把握的时候,就归结为天命,如孔子所说的:尽人事以待天命。人事强调了主观的努力,天命表示的是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