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评价论研究的几个理论问题(2)

2015-08-02 01:38
导读:所以,惟有从这种视角,才能发现在认识论视角所发现不了的评价的特殊作用和功能,才易于找到评价的特殊。 二、价值与评价的关系 价值与评价的关系


所以,惟有从这种视角,才能发现在认识论视角所发现不了的评价的特殊作用和功能,才易于找到评价的特殊。
二、价值与评价的关系
价值与评价的关系问题可以说是评价论甚至整个价值论中的基本问题,如何回答这个问题规定着整个研究的方向。就我国界的总体倾向看,大都坚持唯物主义原则,认为价值是第一性的、客观的,价值决定评价,评价是对价值的反映。但是,正如恩格斯当年说过的那样,在理论上承认这个原则是一回事,把这个原则实际地到具体研究中则是另一回事。特别是在一些具体研究中,一些人自觉不自觉地仍认为评价决定价值,认为价值的问题其实就是评价的问题。一些人将价值冲突主要看作是价值观念的冲突,或是由价值观念的冲突引起的。另一方面,在坚持价值决定评价的同时,又对评价的作用揭示不够,对价值如何决定、在什么意义上决定评价研究较少,对价值与评价的复杂关系鲜有深刻的可信的论述,相反许多论述倒是具有相当的直观唯物主义的色彩。这些都说明,真正地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作出相当的努力。
对于这个问题,我以为,我们缺乏的还是辩证的观点,没有在实践基础上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有机地统一起来。比如说,价值与评价除了第一性与第二性的关系外,还有什么关系?价值到底是如何存在的,如何被把握的,又是如何实现的?在价值实现过程中评价起着什么样的作用?价值决定评价是通过那些具体环节实现的?不同的价值其实现过程都有哪些特点?等等。若对这些问题不能予以辩证地理解和深入细致的分析,价值第一性,评价第二性的观点就容易玄虚不实,甚至成为一种套话。在价值论研究中,这几年似乎有些徘徊不前,好像没有多少话可以说了。实际不然,这方面的工作还很多,需要我们做大量的艰苦的工作。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三、事实与价值,认知与评价的关系问题
时下许多研究都认为,事实与价值的鸿沟是休谟开掘的。其实并不确切。休谟在《人性论》中所说的是“是”如何过渡到“应该”的问题,也即是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关系问题。无论如何,事实判断与事实、价值判断与价值并非直接同一,事实和价值着重的是判断对象,而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则着眼的是判断自身,判断对象方面的差别固然是形成判断方面的差别的一个原因和理由,但决不是唯一的原因和充分理由。把它们混而论之,本身在逻辑上就不周延和严密。
按照我们今天的认识,事实判断属于认知,是认知结果的一种表达形式;价值判断则属于评价,是评价结果的一种表达形式。强调是一种表达形式,是说还有其他的表达形式。换言之,评价作为主体把握价值的观念活动,它包含了价值判断但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价值判断,因为除了价值判断外,还有其他的评价形式,比如:下意识的情感水平的评价就不表现为价值判断,即使是观念水平的评价,一些也不表现为价值判断,而是通过具体的选择活动来表现。因此,用认知和评价的关系比之于用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关系来表述这个问题,可能更加准确更加周延。
现在的问题还不在这里,而在于由于我们过去惯常的思维方式所造成的麻烦和困境。我们过去形成的思维方式实质上是马克思所批评的直观唯物主义的思维方式,即主要是从客体的角度理解事物,提出问题,而没有或不会从主体的角度理解事物。比如说,我们一直认为一门学科的性质是由于它所研究的对象的性质决定的,一种认识属于什么性质也是由于其对象的性质决定的。在事实和价值问题上,我们更多地是试图单纯从客体的角度来区分二者,总想在它们之间划出一条明确的清楚的绝对的界限,从而也就是区划事实认识和价值认识的界限。我们这些年来在理论上的一些争论,之所以越争越糊涂,就与这种思维方式有关。实际上,价值和事实,除了从对象方面加以区分和理解外,还应从主体方面,从研究角度方面去理解。一个事物,一种现象,究竟是事实还是价值,不能仅从对象方面去界定,更主要地还应从主体实践的要求和考察的角度方面去界定。总之,对象之“是什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在主体的实践中“作为什么”而存在和主体如何看待它。这个“如何看”也不仅仅是指从什么角度去认知,还包括基于什么立场去评价。换言之,同一件事情,如果主体去认知它,那就是将它作为一个“事实”来处理,它就是事实;如果是取
上一篇: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研究概述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