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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性”与“必然性”----克里普克对康德的错(5)

2015-09-16 01:20
导读:“先天地认识”与“先天真理”不是处于定义关系之中,“先天地认识”也应当是已有的概念。 正是由于“先天真理”与“先天地认识”均是已有概念,

“先天地认识”与“先天真理”不是处于定义关系之中,“先天地认识”也应当是已有的概念。
正是由于“先天真理”与“先天地认识”均是已有概念,对于二者的关系判断得对不对,是可以根据其各自的定义加以决定的。在克里普克看来,康德把二者的关系判断错了:把先天真理“能被先天地认识”判断成先天真理“只能被先天地认识”了。而基于同样的前提,我们也可以判断克里普克对康德理解的判断是否正确。
克里普克最为明白地承认“先天真理”这个既有概念,是在第63页的注26中:先天真理是已知其真是独立于一切经验的21。此外,他还在若干处,如在“附录”中,使用了“先天真理”(或“先天知识”)这个概念。
克里普克建议我们不说“先天真理”而只谈对于一个特殊个人来说,某个真理是先天地还是后天地被认识的,似乎克里普克在质疑“先天真理”这个概念本身是不恰当的。其实不然,克里普克是认为,人们使用“先天”这个概念如果有什么意义的话,那就应该像他那样22。所以,克里普克只是认为,只有他对“先天”的理解是没有矛盾的。

1.康德的“先天”基本上是这样引出的:
④存在有独立于一切经验的知识,这就是先天的知识23。
康德是借助于“知识”来定义“先天”的,如果转化成明显的定义形式,那就是:
④′先天的知识就是独立于一切经验的知识。
这个定义如果单独地看并不清楚,因为“独立于一切经验”是十分含混的。对这一概念及相关问题的分析,将在本文较后的地方进行。不管怎么说,我们已经知道,克里普克也是承认这个定义的。
按照克里普克所认为的传统对“先天”的理解,那就是:
①一个先天的真理就是可以独立于任何经验而被认识的真理,也就是说,先天地认识这个真理是可能的。24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克里普克的说法里出现了动词“认识”,因而“对谁而言能被先天地认识”成了问题。克里普克认为,这个“谁”是指特殊个人:
②一个特殊个人(aparticularperson)是否可以先天地知道(knowapriori)或者在先天证据的基础上(onbasisofapriorievidence)相信某事?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他就是先天地认识了这个真理。25
在此之后,克里普克就不再谈先天真理了,而只谈先天地认识。
②是从前面的设问引出来的,是对前面设问的回答,所以从道理上讲,论断②应该是可以从①中推论出来的,②应该只是把①中未明显地说出的“谁”说了出来。所以
克里普克应该认为,①中的没露面的主语应该是②里面所说的“特殊个人”。
在对“先天”作了这样的发挥之后,克里普克关于特殊个人可以后天地认识一个本也可被先天地认识的真理的例子才算是证明了康德是错误的。----当然,这还要求了下面这个前提:即克里普克除认为①与②是等价的而外,还认为④或④′等价于①。因为克里普克认为,先天真理应该是①所表述的那样,康德的错误只是把其中的“能”换成“只能”或“必须”了,可见,①应该能从④或④′中推出。反过来,“能被先天地认识的真理”一定是先天真理(因为它不可能是后天真理),从①又可以推出④或④′。

①中的“真理”其实是知识,与康德没有实质差别,且“独立于一切经验”与“独立于任何经验”可视为相等的表达,于是对于克里普克,
独立于一切经验的知识与独立于任何经验而能被认识的真理(或知识),应该是等价的。
但是,要求①与④或④′等价,不等于它们就是等价的,或者其等价性是明显的。我们需要注意这些转换与②的关系,①与④或④′中没有明显的认识者,虽然它们暗中是应该包含认识者的。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如果认识者是②所说的“特殊个人”,则这应该是隐含在①与④、④′中的。
因而,克里普克对“先天”的理解完整地说来应该是:
⑤先天真理就是能独立于任何经验、但不必非得如此被特殊个人认识的“真理”。
这一结论在克里普克论述的语境中几乎无法怀疑,怀疑它似乎就是主张这里的“能”是对上帝而言的,或者是对火星人而言的,或者不是对任何个人而言的,当然很荒谬。但是,只要阅读康德就可以知道,康德所说的认识者十分清楚,就是人类或人类的认识能力。克里普克说康德以来人们对“先天”的理解没有提到认识者,没有提到先天真理是对“谁”而言能被先天地认识的,并以“上帝、火星人、具有我们那样心灵的人”设问,实际上隐藏了一个问题:康德的认识者指人类认识能力,而他则主张是“特殊个人”,二者对于“先天”与“必然”这些概念来说,到底有没有实质性的差别?如果没有,那么克里普克说自康德以来人们对“先天”的理解没有提认识者、应该像他那样提出,当然就是不确切的;如果有差别,由于克里普克必须承接康德的“先天”定义、而康德的定义又是对人类认识能力而言的,完整地看,克里普克也需要承接康德原初的“先天真理”所内在地包含的这个前提。可是克里普克的“特殊个人”与人类认识能力在“先天”这个概念上又是有差别的,克里普克的“先天”概念与康德的就不可能是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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