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与“必然性”----克里普克对康德的错(9)
2015-09-16 01:20
导读:对任一先天真理都必定“存在特殊个人”已经先天地认识了它,这是可以从“先天真理”这个概念推出的结论;但是对于是否“存在特殊个人”能够后天地
对任一先天真理都必定“存在特殊个人”已经先天地认识了它,这是可以从“先天真理”这个概念推出的结论;但是对于是否“存在特殊个人”能够后天地认识它,则是推论不出来的。康德根本没有把这当作可能性,而克里普克认为是可能的,他认为特殊个人可以用后天的方式----比如通过计算机运算----知道一个数是否素数。如果他的例子是成功的,他当然就证明了可以后天地认识先天真理。至于后续的研究,是否所有先天真理都可以后天地认识,或者如果不是所有的先天真理都能够,哪些能够等等,都不需要由他去做。31
关于通过计算机运算知道一个数是否素数是“后天地认识”的方式,克里普克是从这不是“在纯粹先天证据的基础上”(onbasisofpureapriorievidence)认识而推论出的。由此可知,克里普克认为在这里“特殊个人”“不在纯粹先天的证据的基础上”认识了该真理,而“不在纯粹先天的证据的基础上”认识,就是后天地认识(而不是不认识以及伪装了的先天地认识)。克里普克对于“先天地认识”、“后天地认识”所述甚少,仔细分析起来,其意义是很不明确的。克里普克结论的正误也因此不是一目了然的。我们先分析克里普克的例子,获得一些初步的认识,为更为深入的研究作准备。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