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经验与借鉴(1)
2013-06-15 01:35
导读:财税论文毕业论文,国外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经验与借鉴(1)论文样本,在线游览或下载,科教论文网海量论文供你参考:
摘要: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它
摘要: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它对于加强税收管理,避免税收流失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借鉴国外的这一经验对于进一步加强与完善我国的税收管理制度,其意义非凡。
关键词: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经验借鉴
国外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它伴随着西方风险管理理论在税收领域的运用而兴起,旨在通过对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规避税收流失风险的目标。目前,世界上已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其管理效果显著,并有更多国家跟进的趋向。应该说,一国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就意味着该国原有的税收征管模式被打破了,取而代之的是以突出大企业税收管理为核心的新型征管模式。这一变化是企业规模扩大化、跨国化和经济发展全球化的必然结果。它对于我国税收管理部门如何管好正在大踏步前进和走向世界的我国大型企业来说,无疑会具有很多有益的经验借鉴。
一、国外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基本做法
1.明确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目的
各国对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目的均有自己的观点,归纳起来其共性具有这么几个方面:(1)大企业员工多、业务量大、经营管理复杂,涉及大量繁杂的税法问题和会计处理问题,是税收管理中比较棘手的部分,需要集中力量加以解决;(2)大企业税收收入多,需要大量高素质人才来发挥技能,确保税款入库和税收执法的统一性与公正性;(3)许多大企业为跨国公司,涉及大量的海外业务,税务机关必须满足其特殊需要,通过不断创新来加强纳税监管与服务,促进税收遵从。
2.以不同的方式组建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
当前已有50多个国家设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它们的组建方式主要有三种:(1)结合征管制度的改革来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如美国就是在1998年的征管制度大改革中设立的。(2)结合税制改革来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如萨尔瓦多是在1992年开征增值税时设立的;乌干达是在1998年合并征收所得税和增值税时设立的。(3)纯粹是为了加强大企业纳税管理而单独设立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如澳大利亚、英国、阿根廷等大多数国家都是如此。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3.大企业税管机构的组织结构与人员配备
一般而言,大多数国家是在国家税务局底下设立大企业管理局,专门负责管理大企业的税收事宜。大企业管理局再按税种、行业、区域下设管理机构,负责各税种、行业、区域范围内的税收征管,并与大企业管理局形成垂直领导的关系。如美国联邦税务局负责管理全国的14万多户大中型企业。大中型企业局总部下设国际税收、信息中心、法律咨询等9个处和5个派出分局,分局按照主要行业分别派驻在各行业在全国最具有代表性的地区。分别是:零售、食品、医药分局,自然资源分局,财金分局,重工制造与建筑、运输分局,通讯、技术与媒体分局。行业工作量过大的,除分局所在地外,还可以在本行业比较集中的其他城市设立办事处。英国大企业局下设13个分局负责公司税征收,12个分局负责雇主的税收及基金的征收。另还按照行业设立15个组,派驻各地,大都在公司税分局所在地办公。这些小组有:(1)金融与财经;(2)保险;(3)建筑;(4)财产;(5)零售;(6)电力;(7)水;(8)媒体;(9)汽车制造;(10)石油;(11)医药;(12)电信;(13)航空;(14)铁路;(15)航天。
人员的配备是和大企业局所管理的户数与其业务功能相关的。如英国大企业管理局要管理800多家大企业和3000多名大雇主的税收征管,因此它有雇员790人,其中一线操作人员有700人,500人在公司税分局工作,200人在雇主税分局工作。澳大利亚有1000大企业和100多名最富有的个人需要大企业局来管理,大企业局共有1350名工作人员,其中500人在行业管理部门工作,其余的人散布在其它的部门,这些工作人员多为经济行业的专家,有会计师、律师、经济学家、统计学家、金融分析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