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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产业化调整中税收政策取向(1)(3)

2014-03-29 01:05
导读:(1)研究实验用设备按投资额的5%(国产器材则为10%)享受税金扣除。 (2)研究实验用设备按购置价款的50%(国产器材则为70%)实行快速折旧。


(1)研究实验用设备按投资额的5%(国产器材则为10%)享受税金扣除。

(2)研究实验用设备按购置价款的50%(国产器材则为70%)实行快速折旧。

4.学术研究用品减免关税。

企业的研究开发机构和产业技术研究联合作,进口 科学 研究或产业技术开发所需的物品,符合免税条件的;可享受减免一定比例的关税,


物品种类不同采取不同的减免税率。对按照有关法令设立的特定研究机构和非营利法人研究机构,进口用于科研开发的物品享受减免关税优惠。

5.加快增值税转型。

允许高新技术行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即对购置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金,在资产使用期内分期予以抵扣。这样不仅可以避免重复征税,增强高科技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还可以消除高科技产业资本有机构成高所产生的税负影响。

6.改进高科技企业产品销售的确认标准。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允许高科技企业按实际收到的款项确认销售收入。年度终了后,根据实际能够实现的销售,并可收回的货款计算确定其应税销售额。

7.企业附属研究所使用的不动产免征地方税。

直接用于企业附属研究所而购置保留的建筑及土地,免征契税、财产税,以及土地税。免税的不动产如在研究所设立后两年之内,撤消研究所或挪作它用,将追缴免征税款。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刘军
WTO与中国工商税制
我国现行保险税收制度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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