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条件下的关税理论和政策研究(1)(3)
2016-05-14 01:02
导读:(二)不同的电子商务方式对关税征收的不同影响 离线交易对关税基本没有影响。因为在离线交易时,尽管合同谈判、签订等都可以通过互联网来进行,
(二)不同的电子商务方式对关税征收的不同影响
离线交易对关税基本没有影响。因为在离线交易时,尽管合同谈判、签订等都可以通过互联网来进行,但商品最终还需要办理海关的通关手续,所以它无法避免交付进口关税这一必要环节。
在线交易会对关税的征收产生很大的影响。在在线交易方式下,卖方可以利用互联网销售计算机软件、
音乐、各种咨询服务和金融服务。当这些商品以电子形式交付时,其交易过程不受地域空间的限制,商品的交付无需通过海关。事实上,海关也无法确定一个类似于有形货物贸易中的清晰的、确定的关境。由于交易是虚拟的,海关根本无法监控和征收关税。
半在线半离线交易是指既包括有形货物交换又包括无形商品(如驱动程序等)交换的交易,如生产线、数控设备等,这种交易已经在含有知识产权的国际贸易中大量出现。其中,有形货物的支付还需要通过海关来进行,但是与有形货物相配套的无形商品的交易也会产生类似于在线交易一样的问题。
实际上,国际技术贸易中通常采用的许可贸易方式已经涉及了在线交易。比如,一些软件厂商通常与其客户采取“一揽子”许可贸易方式。③软件公司将其开发的一些应用软件许可给其客户使用,软件用户根据其拥有的计算机数量的多少或者代理人数量的多少来支付使用费。软件厂商在一个固定的时间内进行一次性许可,授权软件用户及用户的国内外子公司或分公司在许可协议的范围内进行合法复制,任何一个国度的子公司都可以从母公司的服务器上下载该软件。④对于软件许可者来说,这种行为是合法的;但是对于国外子公司所处的东道国政府来说,这种行为是对主权国家关税的规避。因为,如果国外子公司所使用的软件是借助于某一特定的载体,比如软盘、光盘等,从东道国海关运进来的,那么这种行为一般都是要缴纳关税的。由此可见,在线交易对关税征收和海关的管辖确实提出了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所以,对于电子商务对关税的不同影响需要有一个全面和正确的认识。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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