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框架下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思考(3)
2016-07-06 01:00
导读: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达到相互理解、配合和支持,形成共识,推动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3.设立专门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组织机构,作为财政支出绩效评
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达到相互理解、配合和支持,形成共识,推动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3.设立专门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组织机构,作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执行主体。通过成立有权威性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管理机构,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制度建设和具体评价工作的组织落实,为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本着“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的原则,选择部分财政支出项目,开展试点工作。现阶段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范围主要是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大宗申请款及教育、水利、
社会保障、基础建设等财政支出。逐步有序扩展绩效评价的实施范围和完善组织管理程序,收集评价衡量体系中所需的基础信息,建立和完善满足不同层面、不同行业、不同支出性质等方面的指标体系,保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客观公正性。
4.增加评价结果的约束力,确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权威性。逐步探索绩效评价结果公示制度,根据财政支出评价结果分析诊断单位和部门的主要政绩水平,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机制。绩效评价结果既作为部门单位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倘若一个部门经过考核,存在绩效或与经费不配比,将成为预算主管部门削减预算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作为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甚至可以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
5.逐步推动“绩效预算”模式的建立。绩效预算是指根据确定的绩效目标和成本,计算确定部门或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额度或计划,它是财政绩效管理的基础环节和基本方式。建立绩效预算管理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能够切实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的有效性。其最终目的是将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体系,形成效率与支出相匹配的财政资金供给制度。因此,应在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的基础上,初步建立起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并尝试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编制相结合,逐步将绩效预算的理念引入到财政支出管理中,使预算管理模式从投入控制预算转到效果导向预算,提升财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