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政府公共部分加强财务治理的必要性(2)
2016-08-18 01:05
导读:自1999年6月国家审计署首次向立法机关作审计报告以来,一大批中心部分的财务题目一年一度地被公然表露。2004年6月23日,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第十届全国
自1999年6月国家审计署首次向立法机关作审计报告以来,一大批中心部分的财务题目一年一度地被公然表露。2004年6月23日,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做了《关于2003年度中心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
工作报告》,这份报告翔实列举了多个部委机关违法使用资金的事实,其数额之大、范围之广令人震动,一场严查“乱治理、乱投资、违规挪用资金”的“审计风暴”随即席卷全国。随后,审计署每年有计划地对中心部分及其所属单位进行审计并发布审计报告。以2005年度中心预算执行的审计报告为例,2005年度共审计48个中心部分,同时延伸审计274个二级预算单位。审计发现违法违规题目55.1亿元,其中2005年新发生的8.65亿元,占15.7%;发现预算编制不细化、批复不及时等预算及财务治理不规范的题目658.58亿元,其中2005年新发生的345.39亿元,占52.4%。审计还查出违法案件线索12件(涉案职员25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等部分进一步查处。中心部分本级发现的主要题目有:9个部分通过多报本单位人数或以已完工程项目名义重复申报等多报多领财政资金1.76亿元;18个部分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有专项用途的资金7.02亿元,用于本单位办公楼等基建项目及其他办公然支;7个部分采取隐瞒收进、虚列支出等手段转移资金,私存私放3.6亿元;12个部分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285.31亿元,造成10.37亿元预算资金当年无法使用。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政府公共部分财务治理存在着很多题目:(1)预算约束软化,导致大量公共资金游离于预算控制之外,造成预算外、制度外资金泛监,使用效率差,违规违纪现象普遍;(2)财务制度松弛、内部控制不健全、疏于治理,导致政府官员职务犯罪飙升,国有资产严重流失;(3)公共支出治理不严、控制不力,导致行政事业本钱居高不下;(4)各级官员把时间和精力放在“争项目”、“争资金”上,忽略资金使用效率;(5)公共部分财务受托责任不明晰,财务行为不理性,公共行为短期化严重;(6)公共部分财务目标错位,化公共利益为部分利益、单位利益甚至个人利益。我国政府公共部分财务治理存在的现实题目极大地影响了公众利益、背离公共受托责任,这些都迫切要求政府公共部分加强财务治理。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3.国际形势的推动
上个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自奉行凯恩斯的功能财政、实施干预经济的政策后,各国政府治理受到了严重挑战,纷纷出现了政府失灵的现象,政府规模不断扩张、公共预算支出不断膨胀,致使公共债务危机重重,社会福利水平下降,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怨声载道,并强烈呼吁将市场竞争机制引进公共领域,倡导用企业家精神改造政府,用贸易治理理论、方法、技术强化公共部分治理,要求政府从传统的“程序和规则驱动”的绩效型治理转变,从而掀起了一场席卷全球的新公共治理(NPM)运动。1979年,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推行激进的竞争机制和顾客导向的政府改革计划;1980年,美国总统里根尝试大规模削减政府机构职员、收缩职能、压缩开支,倡导公共部分私有化。我国政府也曾明确提出“降低行政本钱”,表明我国政府对行政行为同样也有了“算账”的概念。
三、对我国政府公共部分财务治理的两点建议
1.强化政府公共部分对社会公众的受托责任意识,依法有效落实责任。社会公众对政府公共部分授予权力,政府公共部分承担责任,社会公众还是政府公共部分,无论哪方缺乏受托责任意识,都会造成政府公共部分财务治理的失效。社会公众缺乏受托责任意识,就会表现出对政府公共部分财务治理的漠然,缺失对政府公共部分财务活动的监视效力,给政府公共部分财务活动的违规违纪开启方便之门;政府公共部分缺乏受托责任意识,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抉择时,往往不会把社会公众利益放在首位。意识影响思维,制度约束行为。一方面要强化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建立健全配套的责任机制,以进步公众参与监视的积极性,督促政府公共部分以公众利益为首位,加强财务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