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最优税收实证理论发展述评(2)
2016-10-30 01:06
导读:二、最优税收实证理论对传统规范最优税收理论的充实和扩展 以上诸项因素加入到最优税收理论中充实了原有体系,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体现: (
二、最优税收实证理论对传统规范最优税收理论的充实和扩展 以上诸项因素加入到最优税收理论中充实了原有体系,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体现:
(一)税收概念的拓展 比如,征税的收益应被广义地界定为毛税款超过税收管理费用与强制执行成本的部分,而个人税收负担可划分为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执行成本负担以及非执行成本负担;个人与公司的决策应被广义地界定为代理人对整个税收服从与强制执行参数的反应。在以上税收概念扩展的基础上,理想税制的标准也得到了扩展。这里的标准主要是指:税收的选择如何影响征税的收益(收入——支出)?税收的选择如何影响个人税收负担的分配(公平)?税收的选择如何影响个人与公司的决策(效率)?另外,简化原则的衡量标准也相应拓展,比如一些特殊的税收减免规定。从税收成本来理解,减免税设计显然给个人带来了额外的成本,因为符合这些特殊规定的记录需要保留,进而增加了管理成本;进一步地个人也可能谎报此类支出,因而政府还必须花费资源执行这些特殊规定;减免本身也相应减少了政府收入。
(二)框架的拓展 一系列复杂因素的加入使最优税收的分析更加复杂,解决这一的有效途径是把这些复杂因素进行分层,一个加在另一个上,直到整个模型考虑到所有的因素。阿尔姆(Alm)曾以最优商品税为例来阐明这种分析的框架。首先,分析从最简单的情况开始,当政府仅仅关心税收效率,而不考虑税务执行费用、管理费用、非执行费用或者强制执行费用的时候,应如何选择一种商品税税率以筹集一笔特定数目的收入。在这一层次中,消费者和公司的决策被模型化为函数形式,函数形式的指数值取代真实世界中的产出。这种模拟的结果就是标准最优商品课税的结果,即需求弹性小的商品的税率应更高。然后,进一步的分析应包括效率与公平方面的因素。如果课税人不同,政府想筹集收入来实现效率与公平目标,那么应如何选择商品税税率?这一层次的分析需要对不同人群的价值给予明确的界定。第三层次的分析应加上商品税对公司(可能还有个人)产生的税务执行成本。这一层次的分析建立在对税务执行费用函数预测的基础上。税务执行费用函数来自于对公司行为的实证,而且分析的结果将显示出税务执行费用对简化的最优税收准则的效应。这一阶段的分析可能暗示着税务执行费用函数具有非连续性和非凸性。第四层次的分析是通过使用非连续性和非凸性的管理费用函数估计,把管理费用考虑进去。第五层次的分析将考虑非执行因素。一些商品税易于征收,另一些商品税则更易于避税(比如商品相对于服务)。商品税非执行的存在怎样最优商品税的结构?商品税的强制执行便在最后一个层次被加进来,它建立在个人非执行以及税务机构强制执行费用函数的基础上。
(三)现实世界中最优税制的特征 1.最优商品税。最优商品税很大程度上应该采用比例税率。比例税率会减少税务执行费用和管理成本,因为它消除了对税基分开测量的必要;同时会降低政府的强制执行成本;比例税率也会减少不履行的动机,因为它减少了因商品相对价格变化带来的扭曲。因此,最优商品税税率应与比例税率的偏离最小,而且应该对大部分对价格变化无反应的商品(比如必需品)、对产生明显消极影响的商品(比如酒类饮品或烟草)以及对易于征税且征收成本较低的商品实行较高的边际税率。 2.最优所得税。所得税应以连续的边际税率对一定收入水平以上的宽税基征收,这里的收入水平取决于被大量界定的税收豁免和(标准)减免。连续的边际税率会减少税务执行费用。在税收收入水平一定的条件下,宽税基可以允许较低的一般税率,由此减少税收对与非履行有关的行为产生的扭曲效应。大规模的税收豁免有助于达到公平目标,减少税务执行和管理成本,而且大量的税收豁免暗示着较低收入者支付负所得税。标准税收减免会减少所得税的公平性,但同时也会减少管理费用、税务执行费用、非执行费用以及强制执行费用。所得税的征收也应当节约资源,以降低税务执行费用和管理成本。 3.最优税收组合。不论直接税还是间接税都应该征收,因为使用两种税可以使每种税以较低的边际税率征收,这会减少扭曲,也很可能会减少非执行。同时使用两种税还赋予政府在达到公平与收益目标上以更大的自由度,尤其是在一些税收的范围甚至其使用受到管理因素的强加限制的情况下。 最优税收组合的原则是最不确定的、最需要额外研究的。显而易见,当采用比例税率的所得税与商品税都课征于一个宽泛的税基时,二者是等价的。在这一等价关系下,只需征一种税就可以了。但是,理论上直接税与间接税的等价关系在实践中可能站不住脚。“普遍”销售税绝不可能是普遍的,因为很难进行管理和强制执行。类似地,所得税绝不可能课征于所有的所得。所得税与商品税的税务执行费用不仅在规模上而且在影响范围上都存在着差异:两种税的征收费用不相同;一些人比其他人更易于逃避所得税,而大部分人不能在商品税上进行欺骗;所得税的强制执行通常要比商品税更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同时征收两种税是合乎情理的,简而言之,每种税的非完美性以及在不同方面的非完美暗示着每种税都应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