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对统一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思考(2)

2016-12-01 01:22
导读:(二)企业所得税制的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产业结构失衡、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大量税款流失和偷、漏税现象的产生 1.对于外资企业的诸多税收优惠,
(二)企业所得税制的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产业结构失衡、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大量税款流失和偷、漏税现象的产生  1.对于外资企业的诸多税收优惠,带来的是国家税收的流失  我国每年都会有大量的外商投资者兴办企业,对于他们的税收优惠带来了大量的国家税收的流失。相对于外商投资给我国经济带来增长的总额,因此而牺牲的税收成本是相当可观的数字。  2.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  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确立了4个经济特区和14个沿海开放城市,为了吸引外资,促进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我国在这些地区对于外资企业实施了较其他地区更为优惠的税收优惠政策。这种优惠政策是按照“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内地一般地区”从低到高设计梯级税率。这也造成了外资企业多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而广大的中西部地区由于条件和基础设施较差,没有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资相对较少。这些差异使我国东部和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另一方面,东部沿海地区经过20多年的发展,内资企业也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中西部地区在吸引外资的同时也需要这部分内资企业的投资。而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将使内、外资企业在中西部获得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使更多内资流向中西部,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  3.加剧了国内产业结构失衡  我国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突出了区域导向,而产业导向却很薄弱,没有很好地将利用外资和优化本国产业结构结合起来,有相当部分外资投向不合理,加剧了国内产业结构失衡。据资料表明,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农业、运输、科研和技术服务的外资比重较小,基础设施、基础等行业外商投资的比例也非常低。外资投向的多数为低技术层次项目,加工业和劳动密集性项目,属于先进水平的不多。  4.产生了大量偷、漏、逃税现象  因为外资企业享受较内资企业更为优惠的所得税待遇,一些国内企业在国外寻找代理,假借外资的名义在国内设立企业,使国内资金变成了国外资金,使内资企业变成了合资企业甚至是外商独资企业,以达到逃税的目的。这种现象不仅使我国大量税收的流失,也会造成某一些地区外资企业泛滥,造成了市场虚假繁荣局面。而另一种逃税现象是外资企业在享受的某一地区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便撤离市场,在国外重新改头换面后,在新的地区,以新的外资名义重新投资,享受新的优惠政策,以达到了逃税的目的。  二、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具体设想  (一)税率的确定  对税率的调整,要考虑原来的税率,企业的实际税负,国际上税率的平均标准及税率的变化趋势。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世界性税制改革的浪潮中,企业所得税改革呈现出税负降低,税收调节作用加强的趋势。2002年7月,俄罗斯国家杜马通过法案,把企业所得税率从35%降到24%.2001年2月,德国政府批准财政部提出的大规模减税方案,将公司所得税从40%降至25%.2001年9月,法国政府决定将公司所得税从36.6%降至33.6%.爱尔兰在1999年将企业所得税率由32%调至28%,以后逐年下降,到2003年降至12.5%.波兰在1999年的税制改革中计划在5年内分阶段大幅度削减企业所得税,到2004年把税率降至22%.一些亚洲国家也在进行税制改革。印尼企业所得税从改革前的20%~45%降至15%~35%.马来西亚从原来的45%降至35%.新加坡从40%降至31%.改革后,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稳定在25%~35%之间。  当前,发展中国家竞相对外开放,都将吸引国际资本作为发展经济的战略手段之一。与此同时,以美、日、欧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上的复苏,也提高了对资本的需求,可以想见,各国对资本的竞争将更加激烈。而税收正是争夺国际资本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能够有效地吸引外资,我国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应该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相当。我国现行的内外资企业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为33%,与其他国家相比偏高,这既不利于我国吸引更多的外资,也不利于增强我国内资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所以统一后的所得税率应该比33%低。  另一个是内外资所得税合并以后,是选择比例税率还是选择超额累进税率,是选择一档比例税率还是选择几档比例税率。笔者认为选择一档比例税率为佳。首先是比例税率能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和中性原则,内外资企业可以在同等税收负担条件下开展公平竞争;第二是多档比例税率或超额累进税率虽然具有较强的调节功能等优点,但是纳税人往往在适用不同比例税率或适用不同级次所得税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的临界点上做文章,尽可能地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轻税收负担。采用统一的比例税率会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减少税款的流失;第三是多年税收征管工作实践证明,多档比例税率在投资收益补税、抵免等方面难度较大,往往产生歧义,给实际征管工作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在确定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时还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要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国家的财政收入大部分来自于税收,我国税收规模占据了财政收入的90%,税收的调整会直接财政收入的增加或减少。因此税率的调整必须在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前提下,尽量合理。第二,税收要加强宏观调控的力度。如果我们也像香港地区那样实行低税率,则会把我国变成避税港,对我们进行宏观调控非常不利,也很难保证财政收入的规模。第三,利益格局不能做太大的调整,要兼顾到内外资企业利益的格局,若调整幅度太大,会影响到外商投资的积极性。第四,要与周边国家的税负保持基本的平衡,差大多了不合适。第五,要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相协调,不能脱离太多。个人所得税有一个生产经营所得,它与企业生产经营所得的程度是一致的。  考虑到以上种种原因,统一后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应该选择比例税率,并确定在25%左右。一方面,它比较接近国际税收的水平,便于吸引国外资金,保持我国内资企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它比较接近与现行的内资企业税负水平,有利于税收制度的顺利过渡。当然,它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外资企业企业所得税的负担率,这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这个税率整体来说利大于弊。  
上一篇:浅谈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以个人收入分配税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