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搞好企业纳税筹划的看法(2)
2017-01-12 01:40
导读:二、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1.技术开发的税收优惠。按规定,企业技术开发费(包括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方面发生的各项费用)可直接抵扣当
二、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1.技术开发的税收优惠。按规定,企业技术开发费(包括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方面发生的各项费用)可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本年度技术开发费若比上年增长10%以上,还可额外抵扣该部分费用的50%。因此,企业只要合理使用技术开发费,使之呈波浪式增长,即每隔一年技术开发费就比上年增长10%以上,就增加了扣除额,缩小了税基,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另外,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内的用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关键设备可一次性摊销进成本,这一点应引起企业注意。
2.区域性的税收优惠。在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设立子公司,使企业整体税负最小化。如果该子公司设在国外,则一定要将其设在与我国已签订互不重复征税的国家或地区。在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征收中,国家规定了一些特殊区域及其所属的房屋可以免税,如、学校、幼儿园、存放危险品的区域等。如果可能的话企业应尽量使用这些优惠条件,以扩大免税范围。
3.具体项目的税收优惠。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时,选择的投资项目一定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并且在实施过程中尽可能地购买国产设备,因为这部分投资额的40%可以抵免企业应交所得税额。税法规定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固定资产需要更新时,应采用大修理计提方式逐步进行,只有这样,购入的用料及修理费发生的进项税额才可以合法地抵扣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