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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说出你的权利[上]

2017-01-11 01:00
导读:财税论文毕业论文,纳税人,说出你的权利[上]在线阅读,教你怎么写,格式什么样,科教论文网提供各种参考范例: 一、纳税:一个普遍匮
一、纳税:一个普遍匮缺的意识
常有人指责国人缺乏纳税意识,这话不假。如果进而指责国人普遍缺乏纳税意识,不幸,这也是真的。我国每年偷漏税额高达几千个亿。偷漏税主体当然是各类,特别是暴富群体中的个人。别的不说,仅明星们的逃税丑闻就早已是长盛不衰、源源不绝的新闻。虽说暴富者在社会中始终是极少数,就是说,实际上可以实施逃税的个人在国民中人数极少,但人们对纳税的漠然态度却是普遍的。这漠然态度既表现在当一般收入者需要纳税时态度多被动,心不甘情不愿,也表现在对社会中不断涌现的逃税丑闻不在意、不上心,至少,此间人们绝不具有发达国家公民普遍具有的纳税人的自豪感,绝不持有人家普遍持有的“逃税可耻”,“逃税者是不尽国民义务的败类”这样的观念,当然也就没有基于这种观念而形成的谴责逃税者的强大舆论场。所以,一位明星大宗逃税远不及一次耍脾气罢演罢唱更激起公众愤怒。不断爆出的逃税丑闻很少激起过公愤,除非逃税者在别的方面早已劣行昭彰,人们才会抓住税丑闻来一次“借事出徐州”。
这是一种很糟糕的状况。诚然,对那些本来就在我们这个社会中占尽了好处的富者来说,无论从道德上谴责还是以去惩处其逃税行为,都是他们应得的。但人们对纳税的普遍漠视呢?且莫说法律对此无用武之地,即使从道德上去指责,怕也是牛头不对马嘴。对此,需要换一个角度去考虑,先追问,国人为什么会普遍缺乏纳税意识?
二、纳税所为何来?
在社会,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最重要来源。征税作为公民个人和法人团体对政府财政收入的强制性捐献或让度,实际上是压低了纳税人的可支配收入去满足政府开支的需要,但这是纳税人整体利益所要求的。而这整体利益既应体现在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上,也应体现在政府通过良好的税收制度去参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以矫正市场运作中或其他原因导致的财富分配上的不公正,避免贫富两极分化而引发剧烈的社会冲突。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这一公认的现代税收原理涉及两个关键,一是纳税人与政府的关系,二是税制与公正的关系。
在第一点上,现代税收原理表明了一个至关重要、但又几乎不为国人所了解的事实真相:政府是靠纳税人的钱来支撑的,政府官员是靠纳税人的钱在供养的。既如此,人们心甘情愿出钱的第一要件就是,政府与纳税人之间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而不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换个更明瞭的说法,各级官员的所作所为应能让纳税人感受得出,不是让钱打了水漂,更不是花钱买了罪受,请人来高踞于自己头上逞凶扬威,而是花钱换来了只有通过政府才能提供的服务。政府应该提供的服务不外乎两个方面。陀思妥也夫斯基的《少年》一书主人公言:“我向社会缴纳捐税,是为了让我不被人盗窃,不挨打,不被人杀害,没有人再敢对我提要求。”可以说这段话道出了政府必须提供的最基本服务——保护公民人身及财产安全,保护公民不受无端侵扰。威尔·杜兰在《希腊生活》中谈及古雅典税收时说,黄金的雅典人原谅国家的苛征,因为国家给了他们前所未有的机遇。这又表明,政府应提供给公民的不仅是消极性质的保护,还应把社会安排得有利于每个公民去发展自己。无疑,广泛的发展机遇必须以安全为前提。由此观之,距今两千五百多年前的雅典虽然谈不上有精深的税法,但作为人类上第一个民主社会,政府服务于人民的性质是明晰可感的,因为她的人民可以感性地体会到由政府提供的消极性保护和积极性发展机遇——后者除了要求社会有广泛的自由和广泛的参与权,还要求有发达的、文化及其设施等公共产品——这两类服务。在当代民主国家,安全保护和发展机遇更是每个公民可以明确地作为自己的权利来要求于国家的。
在这样的关系基础上,自觉向国家纳税,不作只享受权利而不尽义务的“逃票乘客”,也就会成为公民普遍具有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这里,义务和权利是不可分离的。所以,确切地说,发达国家公民普遍具有的,实际上是完整地把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统于一体的纳税人意识。而我国通常讲的纳税意识只强调公民应尽纳税义务,却并不含有公民应享有权利的意思。一字之差,透露的社会格局和观念上的差异却是巨大的。纳税人意识折射出公民花钱购买政府服务的真相,单纯强调纳税意识,反映的却是一种跟索贡与纳贡无大区别的社会关系格局;纳税人意识是公民意识的基础,脱离权利的纳税意识却还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观念之间连着一条脐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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