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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C国家和地区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比较研究(2)

2017-03-26 01:09
导读:(三)针对性强的外商投资优惠政策 1.实行区别于内资的,多层次、普遍的外资税收优惠政策。如越南对外资的税收优惠政策有:(1 )对外资普遍实行低
  (三)针对性强的外商投资优惠政策  1.实行区别于内资的,多层次、普遍的外资税收优惠政策。如越南对外资的税收优惠政策有:(1 )对外资普遍实行低于内资企业的税率。内资企业税率30%~50%,外资企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使用以下税率:外资一般项目为21%~25%;符合越南发展计划的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为15%~20%;劳动密集型产业、创汇产业10%~14%;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微利行业、出口加工区的生产性项目为10%;出口加工区服务性项目为15%。(2)实行定期减免税。 对外资一般项目的合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2年免税,2年减半征税;在特定地区的特定项目4年免税,4年减税;出口加工生产性项目4年免税,服务性项目2年免税。(3)外商投资企业所获利润可自由汇往国外,并区别情况享受税收优惠:外商投资比例在70%或投资1000万~1000万美元以上者,按汇出利润5%纳税;投资比例在50%~70%或投资500万美元以上者,按汇出利润的7%纳税;不符合以上条件者,按汇出利润的10%纳税。(4)外资企业所得利润用于再投资,时间3年以上者,其有关的再投资利润所缴所得税款予以返还。  2.对外资企业普遍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韩国规定凡经财政部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可选择自登记之日起10年内连续5 年免税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政策。  3.对外资企业实行有选择的税收优惠政策。大部分国家采用此种优惠方式,选择的条件各国有所不同。(1 )限定投资比重和投资金额:俄罗斯对新办生产企业,外资比重达30%,投资达20万美元,免征利润税2年,减半3年。(2 )区别不同行业规定免税期限:印尼规定在国家指定的行业投资新建的外资企业可免税10年,如这些企业建在国家特定的地区还可以增加2年免税。(3)限定在国家政策的范围内:新加坡规定对外资企业符合政府经济发展需要的,其固定资本支出,经批准给予50%的投资抵扣。  4.对外资规定享受与内资同等优惠政策。主要是一些发达国家及少数发展中国家。如美国联邦所得税不分内外资实行统一的公司所得税政策,对外资没有另立公司所得税优惠规定。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不分本国投资和外国投资,均按税法享受同等税收优惠待遇。  (四)促进经济发展的区域性优惠政策  实行经济特区(或称自由贸易区、出口加工区、工业开发区……)优惠政策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也有少数发达国家。公司所得税优惠形式以减免税形式为主,但减免办法、期限、幅度则有所差别。  1.减免办法:一种是凡在特区的企业均可享受优惠,如韩国;另一种是符合限定条件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如马来西亚规定按企业投资规模和引进技术情况,分别给予2~8年减免税;新加坡规定必须符合该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并经申请认定,分别给予5~15年减免税; 泰国规定根据投资规模、技术先进程度和投资期限决定3~8年免税和5年以内减税。  2.对减免税期的计算,韩国规定由企业在投产后的10年内,自行选择5年免税;越南规定从企业盈利之日起计算免税。  3.优惠的形式除上述减免税外,还有加速折旧、投资利润和股息允许免税汇往国外(马来西亚),企业发展费用可税前加倍列支(新加坡、泰国),对加工区基础设施的投资允许20%的投资扣除,出口企业可按该年出口增长额的5%给予扣除(泰国), 使用比一般地区低的税率(越南)。  (五)鼓励高科技发展优惠政策  1.对高科技企业或项目定期免税。台湾地区规定高科技企业,可以自开始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菲律宾规定凡是在菲没有生产过的产品和没有使用过的生产工艺,属于开拓性的产业可免征企业所得税6年;马来西亚规定生产高科技产品的企业5年免征所得税,特殊企业可延至10年。  2.实行科技投资税收抵免。日本科技投资允许抵扣20%;韩国区别进口设备和自产设备分别允许抵扣5%和10%;台湾地区允许抵扣5%,符合政府规定条件的,抵扣可达20%。  3.允许开发费用扣除。一是允许部分扣除,日本允许扣除相当于用于基础技术开发资产70%的金额。二是允许超额扣除,澳大利亚规定科研的开发费用,总额超过5万澳元者,3年内其总额的150 %可从纳税所得中扣除; 马来西亚规定不属于资本支出核准的成本可获得200%的扣除;新加坡规定除建筑和设备外的科研开发费用可按其费用额的两倍从纳税所得中扣除。三是实行增长扣除,美国1981年规定公司科研费用比前3年平均增长部分扣除25%,1996年改为20%。  4.加速折旧。日本规定科技设备第一年可提取50%的特别折旧费;地区规定专用于科研的项目可以加速2年内折旧。  5.提取科研开发准备金。新加坡规定经批准的高科技,可按纳税所得额的20%提取科研开发准备金,但准备金必须3年内使用。  以上优惠形式,有些国家和地区只实行其中某一种形式,有的两种形式或多种形式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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