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财政的几点认识(5)
2017-08-04 01:17
导读:总体说来,国家分配论作为国家财政的本质观,这一点不会过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依然适用。但是,作为一套计划经济土壤之上生长起来的财政理
总体说来,国家分配论作为国家财政的本质观,这一点不会过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依然适用。但是,作为一套计划经济土壤之上生长起来的财政理论体系,其对计划经济时期的财政模式的总结、概括虽不失其历史意义,但已经不适应经济改革的现实。然而,应当看到,在我国市场化改革的20多年来,国家分配论者并没有固步自封、停滞不前,而是根据现实发展的需要,本着“八方借鉴,择适用之”的原则,不断对其财政特殊观进行修正和完善。这就是说,我们既坚持国家分配论所反映的财政分配关系及其一般规律,又重视吸收、借鉴西方公共财政论的运行模式、机制,把两者密切结合起来,并加以整合、发展,从而形成了一整套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的国家财政的学说,使这棵理论之树能够得以常青。
五、借鉴公共财政论发展国家分配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理论界对传统财政学进行了大量的反思。有的学者提出了“财政学向何处去”这一颇具号召力的问题,主张应当重建中国财政学,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这些学者在肯定国家分配论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所起的积极作用的同时,指出:当前中国财政学界正面临着以国家分配论为代表的传统财政学和以公共财政论的西方财政学的交锋,而这场交锋尚胜负未卜,但无疑是以市场经济作为研究起点的财政理论才是有生命力的理论,即公共财政论的胜算会大一些,云云。
应该肯定,在经济现实与经济理论面临剧烈变革的时代,对原有的财政理论进行反思是必要的,也是有意义的。问题在于,以国家分配论为代表的我国传统财政学在现实面前真的面临一场生死抉择吗?我国财政学所需要的到底是整合、发展,还是应当将从零开始,进行重建呢?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正如上文多次提到的,公共财政论是从现实的财政运行过程出发,从现象的层面概括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模式(类型)的基本特征;而国家分配论则是从各种财政现象和具体的财政模式(类型)出发,抽象出财政活动的一般本质。两种理论所处的不同分析层面及其所用的不同研究视角,使二者之间从根本上看并不存在着“谁胜谁负”的问题,而恰恰是为两种理论在新的社会经济形势下的整合提供了可能性;而我国特有的改革起点和路径,以及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政模式,则为两种理论的整合、发展提供了必要性和现实性。因此,当前财政基础理论研究的重心应当是:借鉴公共财政论,发展国家分配论!
在整合、发展而不是重建我国财政学的过程中,我曾对公共财政论与国家分配论之间的关系问题,撰写并发表了《借鉴公共财政论发展国家分配论一文(《财政研究》2000年第1期),撰写并出版了《国家财政理论思考》一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8月版)。这里,再着重说明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关于财政活动所体现的关系问题。从公共财政一词的译法及公共财政论的基本观点中我们可以看出,公共财政论所强调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财政活动的“公共性”,即财政是以国家或政府为市场的一极,为处于市场另一极的无数分布于市场之间的企业和家庭提供一视同仁的公共服务。应当说,这样的见解是正确的,尤其是对我们这样一个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改革的目标模式,而国家或政府行为却存在着大量“缺位”与“越位”现象的发展中国家。但在肯定的同时,也不应对国家财政活动的另一个属性——集团性(或阶级性、阶层性)避而不谈。事实上,财政、经济改革之路是复杂而曲折的,财政的公共性并不会自然而然地显现出来,期间交织着各种利益集团之间的摩擦、冲突和斗争,伴随着各种利益集团的分化、瓦解与重组,这就使我们不得不关注于国家财政的集团性(或阶级性、阶层性),不得不关注于财政分配行为背后所隐藏着的经济关系,而国家分配论则提供了理解这些问题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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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关于财政的本质与模式问题。国家分配论对于财政本质这一“财政一般”问题的把握是深刻而富于洞见的,但它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模式这一“财政特殊”问题的认识的确存在着不足之处。因此,现在的关键问题不应集中在研究“谁战胜谁”的问题,而是需要心平气和地正视中西财政理论各自的优势之处与薄弱环节。在坚持国家分配论的财政本质观的基础上,在财政模式问题的研究上进行突破,从而实现国家分配论与公共财政论的科学融合与发展,构建独具中国特色的新的“国家分配论”财政学理论体系。在这一整合与发展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中西国情的差异,注意我国所走过的和所要走的独特的改革之路,注意坚持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而不应对来自于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公共财政认照搬照抄,不加鉴别地加以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