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地方税税源管理的若干思考(4)
2017-08-04 03:46
导读:2.坚持纳税户籍属地管理制度,为加强税源管理提供可靠基础。要以纳税人的经营场所所在地为税务登记地,确定纳税人户籍管理的“属地”划分,如果纳
2.坚持纳税户籍属地管理制度,为加强税源管理提供可靠基础。要以纳税人的经营场所所在地为税务登记地,确定纳税人户籍管理的“属地”划分,如果纳税人的工商登记注册地与经营场所不一致,应以经营场所所在地为纳税人户籍管理地。要改变对纳税人按隶属关系来确定征管机关的做法,无论是中央还是省市所属企业,其涉税事宜一律放到纳税人经营场所所在地税务机关登记、管理,以避免税源管理的交叉、遗漏和各征管部门之间的工作扯皮现象,减少税收管理的“空档”或“死角”。3.大力推行国税、地税对同一纳税人采用同一登记代码制度,为加强税源管理提供工作条件。最近,国务院颁布的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条明确规定:“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对同一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应当采用同一代码,信息共享。”各级地税部门应当认真作好准备,待税务登记的具体办法制定出来后,积极参与做好这项工作,为税源管理和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等提供便利条件。地税部门要加强与国税、工商、银行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协税护税工作,利用手段,沟通涉及税源管理的各种信息,为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