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分配论”与构建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2)
2017-08-13 02:13
导读:二、“双重结构财政”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财政模式 我认为,财政模式或类型的现实选择是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等因素
二、“双重结构财政”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财政模式 我认为,财政模式或类型的现实选择是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等因素的制约和决定的。由于公共财政是财政的天然组成部分,是任何形式的财政模式都要涵盖或涉及的内容(当然,其中并不排除存在着公共财政没有很好发挥作用的情形,即所谓的公共财政的“缺位”现象)。要判断一个国家在特定时期的财政到底属于哪一种模式或类型,关键是要看它是不是包含了,以及包含了多大程度的国有资本财政。如果没有或者几乎没有国有资本财政,那么就只能是单纯的公共财政模式了。现实的困难是,在同时存在着“公共财政”与“国有资本财政”的情况下,虽然它们在分配依据、活动范围和运行机制上有着比较明显的差别,但是,它们毕竟都是由统一的财政主体——国家或政府来组织和进行的分配活动,更何况在现实生活中,到底哪些领域应当归于“盈利性”范围,哪些领域应当归于“非盈利性或微利性”范围通常是不太容易分清的。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国家或政府或者由于认识上的局限性,或者出于盈利的动机,往往可以凭借其他经济主体所没有的
政治权力,把“盈利性”的财政——国有资本财政的活动范围大大扩张,其结果往往造成了国有资本财政的“越位”,却导致了公共财政的“缺位”,比如我国转轨时期的财政;更极端的情形则是,国家由于缺乏对现实生产力水平的正确把握和认识,把“盈利性”财政的触角几乎延伸到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所有领域,从而导致“国有资本财政”覆盖了“公共财政”的身影,出现重叠现象,比如计划经济时期的财政就是这样。上述两种情形,不仅不会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良好的作用,反而会阻碍社会经济的健康、稳步发展,因而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 西方发达国家的财政制度演进过程表明,政府在市场体制下不宜过多地介入市场能够有效运行的(即具有市场盈利性的)活动领域,财政活动的范围应当主要集中于私人所不能有效进行运作的区域,主要是满足由大量的家庭和所组成的公众的公共需要,而不应热衷于“盈利性”财政的运作。正因为如此,单纯而规范的公共财政模式在这些国家广为流行,并且获得了比较大的成功。囿于现实的生产力水平,我国正在逐步实现着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计划经济时期财政的“大包揽”格局,转轨时期公共财政“缺位”与国有资本财政“越位”并存的格局,都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不相吻合的。同时,既然我国当前已经选择了市场经济模式,那么,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吸收与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管理方式,让公共财政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凸显出来,将无疑是一个正确的抉择。 但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在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同时,仍然不应忽视国有资本财政的存在。这不仅是受到现实经济关系的制约,更是受到了现实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众所周知,我国当前的经济脱胎于国有经济占绝对主导地位的计划经济时期,大量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存在决定着存在“国有资本财政”的必要。不可否认,由于诸多因素的,国有资产的数量正在逐年锐减,收缩国有经济战线,实现国有资产的战略性重组也是个客观事实。根据这种发展势头,不少人就想当然地推断,国有资产的活动范围将完全退出经营性领域,这样,类同于西方的单纯的公共财政模式将最终在确立起来。对这种观点,我不敢苟同。从现实来看,同样是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的确有大量企业在经营上是亏损的,却也不可否认有不少国有企业的经营业绩是相当不错的。因此,从总体来看,虽然有不少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欠佳,但和私人企业相似,也是有盈有亏的。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今天,还没有哪一种企业制度和组织是绝对优越于其他的企业制度和组织的!对于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最终发展走向,我的基本看法是,随着经营性国有企业数量的减少,各种依附于其上的社会负担从母体中的“剥离”,以及其他各种内、外部条件的改善,国家或财政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与监督机制将得到健全和完善,那时国有资本的经营业绩将会渐入佳境。退一步说,即使国有企业在市场有效领域的经营状况不如私人企业,那么我们也不能忽视这样一个事实: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将在较长的时期内落后于发达国家。这样,许多在经济发展上具有主导性意义的竞争性行业或产业,比如航空、航天、、钢铁、化工、铁路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等,都要求有国有资本的存在,以加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尽快赶超发达国家。既然如此,那么,作为对国有资本进行宏观价值管理并参与收益分配的“国有资本财政”也必须相应而存在。 基于上述的,我认为,由公共财政和适度的国有资本财政所组成的“双重结构财政”模式,将是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财政模式。当然,由于公共财政和国有资本财政之间存在着许多差异,因此有必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把它们较为明确地区分开来,使它们各归其位,各行其职,使国家财政形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