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分配论”与构建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3)
2017-08-13 02:13
导读:三、我国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 适应于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有必要建立起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应当看到,以弥补市场缺陷为基本原则的公共
三、我国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 适应于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有必要建立起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应当看到,以弥补市场缺陷为基本原则的公共财政模式在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形成、发育和完善已经有大约300年的历史, 因此,尽管国情有异、制度有别,但是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注意吸收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一些共同特征,对于建立适合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关系的公共财政基本框架无疑是有着重要意义的。 众所周知,由于在历史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差异,西方各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以及政府内部的权力集中度都不尽相同。在各西方国家之间,财税制度和政府收支结构也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异,但是,透过这些差异,不难看到较为单纯的公共财政模式至少有以下几方面的共同特征:(1)政府绝大部分甚至全部的收支活动, 都在统一的财政预算中进行;(2 )财政的“第一天职”是从财力上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3)财政投资一般不进入一般竞争性领域, 因为这些领域的资源配置由市场主体来完成更有效率;(4 )那些带有垄断性质或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和部门,如供水、电力、煤气、钢铁、铁路、电信、银行、航空、航天等,虽然可以由民间经营,但不少西方国家还是将其部分或全部列入国有的范围。然而,根据经济条件的变化,可以使国家资本从那些不再需要政府控制的行业中退出来;(5)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尽管民间投资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发挥作用,但民间投资不愿涉足或解决不了的项目,必须由财政注入资金;(6 )注入到各种经济实体的国有资本,一般以国有股权的形式存在;(7)政府通过财税制度和债务、支出规模的适当调整,刺激或抑制有效需求,熨平经济波动;(8 )在税收大体系中,有一个针对居民收入和财产的“子体系”,它与
社会保障制度一起,在缩小贫富差距、增进社会公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基于此认识,我个人认为,我国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和依托的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应当包含如下一些基本构成要素:(1 )预算的公共性。公共财政从出发点和归宿点来看,是应市场主体的公共需要而产生,为满足公共需要而存在的,因此通过预算收支提供的公共产品必然也是由公众的偏好和意愿决定的,要受公众的制约和监督。政府作为“代理人”不能侵犯公众的利益。这就是预算的公共性,或叫预算的民主与法治。(2)收入的公共性。指的是税收的征税依据是公共权力, 税收普遍课及每个社会成员,“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符合受益原则。(3 )支出的公共性。财政的供给范围限制在公共性领域,如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经济稳定、环境保护等方面。市场有效竞争领域的资源配置,是经济主体的事,财政不必插手。 我国要构建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必须做到以上三点。从收入方面看,“费改税”,提高“两个比重”,这是建立公共财政的基本条件;从支出方面看,要经历财政退出经营性领域的过程,要把握一个“度”,解决财政分配“缺位”和“越位”的,这是建立公共财政的关键;从预算方面看,做到预算的公开、透明,加强财政监督,规范预算外的收支行为,这是建立公共财政的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