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模式的制约因素及我国的现实选择(3)
2017-08-15 03:09
导读:再次,从1994年起我国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工商税制的全面改革,把税收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这应是我国税制模式选择的基础
再次,从1994年起我国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工商税制的全面改革,把税收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这应是我国税制模式选择的基础和前提。从实践上看,判断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税制模式,应该看中央政府掌握什么样的税种收入。我国税制改革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绝大部分都划归为中央收入,个人所得税划归为地方收入。从目前分税制的情况看,税改后强化了市场对经济资源的基础配置,减少了税收对经济干预,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奠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促进了税收的公平,体现了合理负担的原则,有利于企业的公平竞争,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条件;进一步扩大税源、集中税权、加强征管、减少税收流失、增强了中央宏观调控能力。我国应该继续完善分税制的财政体制,在税收模式上当然就是坚持以商品劳务税为主体税种。
最后,从我国目前的税收征管水平和征管手段落后,集中表现在:纳税申报征收方式落后,办税服务水平低;税收征管电算化水平落后。由于缺乏长远规划和统筹安排,税收征管电算化落后于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机的,对税务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的专业人才、技术力量严重不足,现有的干部队伍素质难以适应征管改革的需要;税务检查水平仍有待提高;执法不严。落后的税收征管水平下,造成了我国税收的大量流失,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在近年确立了“以纳税申报和优质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但新的税收征管模式还不完善,很难适应要求很高征管水平的所得税制的要求。
(二)现行税制的优化和完善
1.进一步优化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以消费税和营业税为辅助税种的商品劳务税体系。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要优化商品劳务税税种结构,首先要优化作为主体税种的增值税。优化增值税的要点是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将“生产型”增值税逐步改为“消费型”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由发票法转变为发票法和帐薄法相结合的购进扣税法,多档税率变为接近单一税率制。在建立规范化、普遍征收和实行接近单一税率制的增值税制度的同时,消费税要按照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进行改革,适当扩大征税范围,调整税率结构,提高高档消费税和娱乐业消费行为的税负,最终形成增值税和消费税双层次调节结构,在整个税种结构中起主导作用。
2.进一步优化所得税体系,增强其经济调控功能
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现行企业所得税保留内外资企业两套所得税并行的做法,公认的看法是不利于扩大对外开放,不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建立技术创新机制。所以企业所得税改革的重点应是统一税制,并且税负不宜过重,以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个人所得税方面,变分类所得税制为分类与综合相结合所得税制;严格减免项目,防止税源流失;拓宽税基,同时简并税率档次,并适当调低最高边际税率,更好地体现税收公平与效率。
(三)双主体税制模式是我国税制模式的最终选择
最优课税认为,所得税和商品税是相互补充的而非相互替代的。一般认为所得税是一种良税,而商品税在资源配置方面也是所得税不能取代的。商品税还是所得税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从目前世界各国税制的结构的发展趋势来看,发达国家正逐步提高商品税的地位,发展中国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所得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所占的比重逐步扩大,形成了以增值税为代表的商品劳务税与所得税“并驾齐驱”的态势。所以,商品劳务税和所得税并重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税制结构发展的最终目标。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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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劳务税与所得税并重的模式的选择,符合我国长期经济政策和发展的客观实际。商品劳务税一直是我国的主体税种,在组织收入调节经济方面发挥很好的作用。商品劳务税作为我国现行的主体税种地位不能削弱。从长远发展趋势来看,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稳定增长,企业效益大幅度提高,社会经济管理水平及核算水平迅速提高,征管水平和措施日益完备,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将会逐步扩大,在税制结构中的地位也将大大提高,这就使得所得税上升为一种主体税种成为一种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