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与中国工商税制(2)
2017-08-16 01:34
导读:(五)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目前税收的征收管理分别由税务、海关和地方基层财政等负责。 1、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范围有:消费税,国内增值
(五)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目前税收的征收管理分别由税务、海关和地方基层财政等负责。
1、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范围有:消费税,国内增值税,保险业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提高税率部分的营业税,中央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资源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税和共享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2、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范围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和农业特产农业税及其附加和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3、海关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范围有: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和代征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
4、部分地方基层财政负责征收和管理的范围有:农业税、牧业税和农业特说农业税及其附加,契税、耕地占用税。
二、我国加入WTO的意义
加入WTO是我国加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化建设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符合我国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一)、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加入WTO,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办事,可以改善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拓宽经济发展空间,有利于我国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进步,提高产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推动国民经济在高速、高效的轨道上运行。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二)、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一个新阶段的重要标志。加入WTO可以使我国在更大的范围、更广的领域、更高的层次上参加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改善我国的贸易投资环境,更好地“引进来”、“走出去”,把我国对外开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对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力推动。WTO的各项规则都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加入WTO,客观上要求我们按市场经济的一般,调整和完善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此外,加入WTO也有利于促进海峡两岸实现“三通”,促进两岸经贸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与和平统一大业的实现。
三、WYO制订了一系列的原则,指导世界贸易正常。WTO的原则必然对我国税制提出新的要求,这些要求主要体现在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市场化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在我国建立主义市场体制的目标,加入WTO以后有利于加速我国市场化的进程,因此,进一步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税制体系的要求更加迫切。税制体系的发展应更加体现税收公平,避免税收歧视,维护税收中性,内、外资享受同等的税收待遇。
(二)、法制化要求
我国加WTO以后,必须通过各种的修订,遵循有关规定,履行承诺的各项义务。按照贸易政策透明度对我国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不健全,税收立法级次偏底,不够严谨,程序也不够规范。现行税制中不符合WTO原则的规定需要修改,违背国民待遇原则的规定要取消,有必要加快税收立法的进程,奠定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符合WTO规则的税收制度的基础。
(三)、国际化要求
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把经济全球化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背景条件提出来。经济全球化进程深刻地着各国的经济生活,也对国际税收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各国经济相互联系和依存、相互渗透和扩张、相互竞争和制约,形成了
世界经济从资源配置、生产到流通的多层次和多形式的交织和融合,使全球经济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世界经济的一体化,要求各国税收制度的相互协调发展的总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