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金融财税政策研究(4)
2017-08-22 01:18
导读:4 税收优惠形式单一。税收优惠形式单一,支持力度不够。我国税收优惠的主要形式是减免税和优惠税率,其他形式较少。实行的基本上是直接优惠,间接
4 税收优惠形式单一。税收优惠形式单一,支持力度不够。我国税收优惠的主要形式是减免税和优惠税率,其他形式较少。实行的基本上是直接优惠,间接优惠较少。同时,我国中小企业税收优惠的力度也有限。五、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研究
中小企业在创造就业机会、确保财政收支稳定、实现技术创新方面的优势决定中小企业的发展理应成为政府支持的重点。但中小企业仅靠自身努力是不够的,这决定了政府必须对中小企业加以政策扶持以促进其发展,而其中最有效、最直接的是税收政策。因此,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确保宏观经济的稳定运行。
对中小企业给予税收上的减免优惠是世界各国扶持和保护其发展的通常做法。我国目前虽然有一些对中小企业优惠的税收政策,但扶持力度不足,范围较窄,也不够规范化和系统化。因此,建立我国中小企业的税收支持体系乃是当务之急,我国当前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应做以下改革和完善:
第一,继续完善中小企业保护法规、政策制度。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与大企业相比的弱者地位需要国家的保护和扶植。2002年6月29日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为发展中小企业提供了法律依据。国务院决定自09年1月1日在我国范围内全面推广“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核心是在企业计算应缴增值税时,允许扣除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
增值税条例主要作了五个方面的修订:一是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二是为堵塞因转型可能会带来的一些税收漏洞,规定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三是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6%降为3%;四是补充了有关农产品和运输费用扣除率、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资格认定等规定,取消了已不再执行的对来料加工、来料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设备的免税规定;五是为方便纳税人纳税申报,将纳税申报期限从10日延长至15日。经测算,2009年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将减轻企业税负共约1233亿元。中小企业也要抓住增值税转型这个时机。提高设备技术含量,提升产品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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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制度,加强所得税征管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于2008年1月1日同步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税制的进一步完善,为各类企业创造了新形势下公平竞争的税收法制环境。两税合并之后内资企业的所得税税负从33%降到了25%。2008年是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第一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数据,2007年企业所得税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两税合计96749359万元,2008年前3季度合并后的企业所得税收人为102731232万元。但由于企业所得税实施汇算预缴,税负下降的好处要到2009年二季度初才能显示出来。
从减轻企业负担的角度来看,应改为由一个税务部门统一征管,避免国地税交叉管理造成职责不清、征管不统一、税负不公平、漏征漏管现象。着力解决征管力量不足的矛盾。要切实制定简捷高效的办税程序,公开办税规程,实行所得税专业化管理,严格做好按季申报、按季征收等日常性征管工作,把日常管理和汇算清缴有机地结合起来,达到人员精干、管理科学、效益明显的目的。尽快开发、推出所得税新型征管软件,使管理人员尽快从繁琐的手工操作中解放出来,以减轻征管力量不足的压力。充分发挥纳税评估作用。
第三,要对中小企业的投资行为给予特殊的税收扶持,以促进其进一步发展壮大,如对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购置允许实行加速折旧和特别折旧办法。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支撑。对极富创新精神而又缺乏资金的中小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无疑能极大地激发中小企业进行技术更新和技术改造的积极性。政府应从政策上予以引导,为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企业创造—个宽松的税收环境。对于特别小的企业的科技投入,给予更深层次的优惠措施。此外,对于中小企业在技术开发经费方面的支出,引进科技人才方面的支出也可适当给予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