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2)
2017-08-23 03:15
导读:2、建立、健全项目会计核算体系、准确进行项目成本核算 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及其补充规定(财会字[1998]17号)对项目的会
2、建立、健全项目会计核算体系、准确进行项目成本核算
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及其补充规定(财会字[1998]17号)对项目的会计一级核算科目的设置及核算内容作了较全面的论述,但是,由于基建项目尤其是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千差万别,要准确、全面地反映项目建设的实际成本支出,在实际的项目成本核算中,还应对照项目的概算内容,以会计科目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项目实际支出为原则,相应增设二级、三级甚至更多的科目级次,以达到项目完整核算的要求。
3、重视项目资金管理的限制性规定
为保证项目资金能够切实地用于项目建设上, 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解释通知(财建[2003]724号)中对项目资金的使用作了一些限制规定,例如: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概算投资规模比例确定,最低0.1%,最高1.5%;项目业务招待费的比例,不能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的10%。;项目竣工验收时的收尾工程资金,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概算的5%,超过5%的,不能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等等。
4、切实做好项目配套及自筹资金的筹集和核算
对于农业基本建设项目,配套和自筹资金往往是财务管理中最为薄弱的环节。配套和自筹资金不到位、用实物抵顶自筹资金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中较为普遍地存在,为此,农业部在2003颁布的《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中明确:“用于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的各种资金,都应纳入概算,实行项目预算管理”。因此,项目配套及自筹资金应与财政专项资金一起,设立专项项目账户进行专户核算,审计署等《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也将项目配套和自筹资金是否按时落实到位作为验收时项目重点审计的。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三)完善项目财务管理的相关环节,保证项目完成的综合质量
1、完善项目招投标管理。
完善项目招投标管理,对于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要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中的招、投标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财务管理的目标,不应忽视项目招标工作,而要严格遵循招、投标的原则和程序,从确定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的范围、招标书的制作、开标、评标等方面,切实做好项目的招标工作,保证项目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2、完善项目政府采购工作制度
为了配合项目建设的概算管理,财政部在《中央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财建[2002]338号)中规定,将在基本建设支出中逐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并把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按国库支付和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规定编报细化概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循概算作为项目验收时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结合细化的投资概算,周密计划,完善并做好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直接项目验收时的综合评价。
3、合理支付工程合同价款
合理支付工程合同价款,可以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但是,在按项目合同支付工程资金的同时,还应把握工程价款支付的几个原则。一是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并不高于30%,对重大项目,还应按工程计划逐年支付;二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工程建设,应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不得预付工程款;三是有合同并根据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的,工程价款控制在60%—90%的额度扣减预付款后支付;四是在工程结算后,应保留合理数目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不低于5%),在工程合理保修期满后支付。
4、完善项目执行的内部监督制度
完善项目建设的内部监督制度,是防范项目管理、尤其是项目财务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提高资金效益的最后一环,由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除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外,还应建立和完善与项目财务管理有关的岗位分工与授权审批控制、决策控制、概算执行控制、价款支付控制、竣工决算控制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为项目的资金运行和支付安全起到有力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