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财政联邦主义理论在中国的适用性(2)
2017-08-25 01:11
导读:三、转型期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的体制特征[7] 1.由中央政府主导的财政分权。中国的财政分权是由中央政府为缓解财政压力而推行的分权,我国的地方政府
三、转型期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的体制特征[7]
1.由中央政府主导的财政分权。中国的财政分权是由中央政府为缓解财政压力而推行的分权,我国的地方政府没有财政制度的立法权限,对于财政体制的调整,地方政府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分权的范围、程度都由中央政府根据自身财政状况而调整。财政分权本身具有明显非制度化、不稳定的过渡性特征。这种过渡性特征助长了各级政府的机会主义行为。
一方面,中央政府首先是规则制定者,其次才是财政竞争的参与者。中央政府与省级政府,省级政府与县级政府等上下级政府之间形成了不对称的博弈关系。中央政府根据自身财政状况多次调整财政体制,缓解财政困境成为推动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动因。“甩包袱”成了上级政府的常用手法,最终导致了中央与地方之间财权、财力与事权严重不匹配的现象;另一方面,作为博弈的另一主体,下级政府面对上级政府的这种行为,也会相应的采取软预算约束,形成倒逼机制,即他们认为中央政府不会对地方政府的财政赤字袖手旁观,因为长期的地方财政赤字会影响地方经济发展乃至威胁社会稳定,中央政府只能给予补助。因此,在正式的财政制度之外还存在大量的非正式的财政关系,地方政府往往致力于增加游离于正式的财政制度之外的收入,于是“以费代税”、“乱收费”等非法公共融资现象曾一度十分严重。可见,中国的财政分权并未出现市场维护型联邦主义所需要的制度条件。
2.在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内的财政分权。地方政府之间财政竞争可以被看做是一种政治竞争的表现形式。因为地方政府官员既面临着潜在的政治精英的替代压力,也有进一步升迁的激励,在官员委任制的制度条件下,获得党的首肯是地方政府官员的首要目标。在目前国内把经济建设作为工作重心的大环境下,地方经济的发展成为考核地方官员政绩的一个相当重要的指标。所有地方官员都力图促进本地经济的增长以获得升迁的机会,因此,地方官员实际也符合理性经济人的假设。他们的个人目标体现为追求地方经济最大化的目标,为了达到发展地方经济的目标,必须争取更多的要素,于是政府间财政竞争就进一步展开。周黎安(2002)运用“委托—代理”模型,对1980—1993年间中国大陆28个省的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显示各省的经济绩效与地方官员的升迁呈现出高度的正相关性。
您可以访问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查看更多相关的文章。 3.在人口流动受限制条件下的财政分权。尽管目前户籍管理制度已开始松动,但是,中国人口流动仍然受到各种限制,通过户籍制度制定的歧视性政策仍然是地方保护主义的主要手段。来自中国国内地方保护的
调查报告显示,在总共八个方面,共42种地方保护的形式与手段中,反馈最多的前五项都是旨在限制劳动要素流动的措施,分别是“当地政府要求企业招工优先考虑本地户口居民”、“外地职员子女在当地入学成本太高”、“外地职员到当地落户解决户口较难”、“因为政府相应职能不完善,难以为外地职员提供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限制技术人员,特别是重要的技术人员流动。”[8]显然,户籍制度尽管并不是从表面上限制人口流动,但是实质上通过对非常住居民的歧视政策大大限制了外来人口的发展,从而限制了人口的充分流动。 人口流动性受到限制的状况影响和制约着地方政府的行为。首先,地方政府更重视资本所有者对公共产品的偏好,忽略普通人口的偏好。目前,各地竞相吸引的是人才和“人财”,即拥有较多人力资本和货币资本的人,而不是普通的人口。各地政府一方面出台各种招纳高学历人才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却对进城务工人员实行歧视性政策,使他们无法同城市常住居民一样享受到相同的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产品;其次,解决本地人口
就业成为地方政府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四、结 论
虽然中国经过财政承包制和分税制改革,形成了分权化的财政体制,但是,尚未具备联邦制国家的用手投票和用脚投票机制。因此,面对转型期中国的特殊国情,冠以任何形式的“联邦主义”称号,都难以准确描述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的特征。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中国的现实进行深入分析,构建一个有效的理论分析框架,为研究转型期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起到解释现状、规划未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