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对非税收入管理的影响(2)
2017-08-26 01:23
导读:第二,非税收入的提出,体现了政府管理方式的变化。 非税收入概念的提出,说明政府对于过去重资金管理方式转变到重资金来源渠道。“预算外收入”是对
第二,非税收入的提出,体现了政府管理方式的变化。
非税收入概念的提出,说明政府对于过去重资金管理方式转变到重资金来源渠道。“预算外收入”是对政府收入按照资金管理方式进行的分类,是相对于财政预算内资金而言的,是计划体制的产物。非税收入是按照收入形式对政府收入进行的分类,是相对于税收收入而言的,是市场经济的产物。
在管理上,政府非税收入对基金、国有资源(资产)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彩票公益金等不同类别的非税收入实行分类管理;在收缴模式上,政府非税收入从提高效率、降低征收成本的原则出发,可以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也可以由财政部门委托的部门和单位征收。
第三,非税收入的提出,是部门预算改革不断深化的结果。
随着部门预算改革的不断深入,各预算单位都要编制综合财政预算,根据核定的预算支出标准,统筹安排财政拨款与预算外收入。但预算外收入的含义已不能包括部门预算中各单位全部的资金来源,由于一部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已经纳入了预算管理,因此,部门预算中的“预算外收入”仅仅包括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外管理的基金、主管部门集中的收入等,失去了原有的含义。为了准确全面地反映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收入来源,适应部门预算改革的需要,必须逐渐淡化预算外收入的概念,并用非税收入的概念来表述各种来源的收入。目前非税收入的主体还是预算外资金,但有的部门和行业仍可以利用自己的行业优势或者本身所拥有的各类国有资产(资源),取得大量其他形式的非财政拨款收入。非税收入的提出,可以完整地反映这些部门和行业的收支预算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