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企业集团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2)
2017-08-27 02:59
导读:四、加大与开发力度,提高企业集团的技术创新能力 2003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
四、加大与开发力度,提高企业集团的技术创新能力 2003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03]144号),扩大了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注:该文件虽然适合于全国企业,但却是在振兴东北老基地的背景下出台的。因此,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和税务报等媒体将其列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之中。)。将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到10%以上(含10%),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政策适用范围,由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扩大到各种性质的工业企业。 技术开发和新产品开发事关企业的前途,因而不失时机地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进行筹划节税,对企业集团提高其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极为重要。具体操作思路为:一是由企业集团成立专门的研发部,集中成员企业的力量进行研发,并集中使用研发费用,而不再如以往一样将研发费用混于
企业管理费中一并列支。这样,则不仅可以使开发费用在费用中全额列支,而且还可以加大应纳税所得额的抵免。二是与科研部门联合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将资本化支出转化为收益性支出。直接购买新技术专利,按目前财务制度的规定,企业应将该项费用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并在规定年限内逐期摊销。而改变交易形式,变从科研部门购买专利为与其联合开发专利,即雇用科研部门的科研人员与企业开发人员共同开发新技术,其技术开发费不仅可以全部进入当期成本,还可以加抵开发费总额50%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五、充分发挥集团公司在企业集团中的理财中心作用 由于集团内部各成员企业之间征税范围和税种存在差异,税率高低不一,还可能存在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企业,这就为集团公司通过财务决策和战略调整,平衡集团税负,降低集团整体的税负水平创造了条件。具体的操作方法有:(1)购并亏损企业。通过低成本扩张,实现产业重组,享受盈亏抵补的税收好处。(2)分立或组建成员企业。集团在分立或组建新企业时,对其组织形式的选择拥有决策权,为了降低分立或组建公司的风险,对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应进行税负测算。(3)核心控股公司设在东北主要城市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可以有较大的主动性享受税收优惠和开展税收筹划活动。(4)利用集团的资源和信誉优势,整体对外筹资,然后层层分贷,解决集团内部企业筹资难的问题,调节集团整体资本结构,实施有力的控制以避免财务风险的发生。
[] [1] 周华洋。纳税筹划技巧与避税案例[M].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2. [2] 陈雅光。浅议企业集团税收筹划[J].北方经贸,2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