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共品供给制度的缺陷分析(2)
2017-08-28 05:35
导读:三、几点结论 1.中国公共品供给制度的主要缺陷是政府及其公共部门的过度垄断 由此带来的直接后果是政府及其公共部门规模过大、公共财政负担过重、
三、几点结论 1.中国公共品供给制度的主要缺陷是政府及其公共部门的过度垄断 由此带来的直接后果是政府及其公共部门规模过大、公共财政负担过重、公共经济活动中的交易费用过高、公共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过低,并由此造成社会公共福利水平的下降。 2.公共品是属于集体拥有、共同消费的物品 但是,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萨缪尔森“灯塔”性纯公共品,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是极其少见的,大部分公共品都属于兼有公共品和私人品两种经济属性的混合品,因而具有程度不同的竞争性和排他性。不同的公共品不仅在“公共”程度上存在极大差异,而且其存在形态也各不相同。国防、
行政管理、法律秩序、基础、公共防疫等公共品,其“公共”程度较强;除此之外的公共品则大都属于混合品或“俱乐部物品”。在存在形态上,有些公共品是有形的,而有些则是无形的;在功能上,有些属于消费性公共品,有些则属于要素性公共品或中间性公共品,如新发明、公共信息、天气预报、人力资源开发和
培训等;在受益范围上,除了少数全国性公共品以外,大部分公共品则属于地方性公共品。 3.从公共品的内涵与外延看,单一的政府机制或市场机制以及单一的公共部门或私人部门,在公共品供给过程中均存在失灵问题,有效率的制度安排或选择应当是政府与市场复合调节、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混合生产 其制度选择的一般逻辑是:公共品特别是混合品的资源配置,首先应由市场调节和私人部门生产;在市场和私人部门配置失灵时,由政府及其公共部门来补充。就是说,公共品供给制度安排应立足于政府与市场以及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职能互补,而不是相互替代。 4.放松政府规制,构建公共品供给的竞争机制 在区分公共品的生产与提供、政府直接生产与间接生产的基础上,通过改革政府行政审批制度和政府管制制度,有序地向民间资本和外国资本开放公共品供给市场,把政府直接生产公共品的职责限制在最低范围内,以有助于提高公共品供给效率和社会公众的福利水平,同时也有助于克服公共资源配置和使用过程中的政府腐败。 5.公共品供给的竞争机制有多种可供选择的方式 从20世纪70年代末西方国家政府职能市场化的成功经验看,主要的竞争方式是:(1)“公”与“公,竞争,包括客户竞争和内部市场。前者旨在打破垄断性的公共资源集中配置、划片服务及客户分割,实行公共品供给的分散化,给公共品的消费者(纳税人)以自由选择的权利,迫使公共部门为赢得”客户“而不得不展开竞争;内部市场机制的核心措施在于引入新的内部核算机制和价格机制,推动公共部门内部的竞争。(2)”公“与”私“竞争,包括合同出租和市场检验。前者又称合同承包、竞争招标,指的是政府确定某种公共品的供给数量和质量标准,对外承包给私营企业或非盈利机构,中标的承包商按照与政府签订的合同提供公共品,政府用财政拨款购买承包商生产的公共品。后者是指通过对政府内部和外部的公共品承担者进行成本效益比较以检验公共资金配置和使用的效率的过程。市场检验的功能在于:通过把政府内部承担的公共品供给职责的对外向竞争者的开放,充分发挥市场竞争的激励、效率和结构优化等功能,实现公共资源(税收)配置和利用的最大价值。(3)公共服务小规模化或适度规模化。这主要是为了给公共品的消费者提供更多的”用脚投票“——自由选择公共品的生产商或供应商的机会。在精简政府、限权政府、有效政府等理念逐渐成为各国共识的当代,要使公众多一个选择即多一个机构,就必须收缩政府活动的范围,缩小政府规模。小到何程度?公共选择学派给出了四个标准:便于控制、利于提高效率、
政治代表性和体现地方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