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济全球化与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思考(2)
2017-09-02 01:10
导读:三、我国政府管理的思考与对策 经济全球化要求确立政府职能市场化的地位。1997年世界报告《变革世界中的政府》中有这样一段话“有效地政府———而
三、我国政府管理的思考与对策 经济全球化要求确立政府职能市场化的地位。1997年世界报告《变革世界中的政府》中有这样一段话“有效地政府———而不是小政府———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这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共识。政府的作用是补充市场,而不是代替市场。”根据WTO的要求,对政府职能重新定位,就是如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主要体现是“
放松管制,收缩政府的经济职能”。 政府职能的重构具体表现为: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由单元取向向多元取向的转变;政府职能的转变———由功能性向结构性的转变;政府职能的创新———建构与再造。政府职能结构性的转变意味着政府职能要从传统的、单一的、整体的政府职能向分散的、多元的政府职能转化,打破与经济、国家与社会的一元结构模式。 第一,要建立责任型政府。各级政府必须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和理解在参与国际竞争中所肩负的责任和使命。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全球大环境下的经济变化都会对一国经济产生,这就对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和维护经济安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加强对于风险和冲击的防范和抵御。贸易和投资市场准入的扩大要求政府相关的管理权限和管理方式要相应变化;经济全球化的制度传递效应也要求政府在更广的范围内进行改革。因此,政府要致力于经济发展,准确运用其对公共权力的垄断地位,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影响进行扬弃,制定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实施政策,确定经济增长的切入点,促进本国发展战略的完成。 第二,要建立服务型政府。在美国,政府为提供优良的公共服务,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建设,给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降低企业社会成本,使企业低成本扩张,刺激经济发展。在我国,最紧迫的任务是政府充分认识自己在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中承担职能的时机、领域、方式,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认识清晰,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由命令式管理向协调、监督与服务方面转变,有效解决政府“越位”“错位”“缺位”的,快速形成适应国际通行规则的市场环境。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搞好宏观调控,培育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有效率的市场,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为内资和外资企业、为不同所有制的经济成分发展创造良好、平等的政策环境;正确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保证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化解经济与社会矛盾,维护经济与社会稳定,为企业发展提供
社会保障,扶植民族企业发展壮大;为社会提供应有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高政府的行政运转效率。 第三,建立法制型政府。政府应在经济全球化中建立约束自己行为的机制,在治理国内市场失灵和世界市场失灵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克服自身的“政府失灵”,最大限度地兴利除弊。这就要求首先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主体、市场经济客体和市场经济载体的法规,兑现开放市场对现行涉外法律、规章与政策提出改革的承诺与时间表,努力构建并实施符合国际规则,透明、统一、公正的法律体系。建立与开放型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法律体系,依据市场竞争的法制体系,培育和发展有序竞争的市场。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执法权限,建立相互协调的有权威的执法机构,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第四,建立型政府。重视、鼓励、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建立风险投资机制,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注入长久活力。培养和稳定人才队伍,发挥人才作用,留住人才,引进人才。在政府机构中培养一支精干高效、具有高素质的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 第五,建立开放型政府。制定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对外经济贸易法律法规,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积极参与区域和全球合作,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开放原则,政府和企业联手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开拓海外市场,充分利用国际市场和国际资源。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政府应坚定地扮演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忠实代表,规避经济风险,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寻租”行为。 总之,在立足中国国情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发达国家政府改革的有益成果,利用经济全球化的契机,推进我国的
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是我国
政治体制改革的当务之急,力争全面实现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从“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从“细职能、大政府”向“宽职能、小政府”转变,从“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最终建立一个决策、行政规范、政策灵活、行为自律、施政高效的权威政府,使我国的政府管理体制能够尽快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要求,在国际事务中发挥强力政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