瞩目财政收入管理四大改革——构建公共财政体(2)
2017-09-08 03:11
导读:税费改革———理顺不合理的分配关系 收费的大量存在,不仅增加负担,造成国家税收流失,而且由于有的地方和部门巧立名目乱收费,更滋生了腐败。
税费改革———理顺不合理的分配关系 收费的大量存在,不仅增加负担,造成国家税收流失,而且由于有的地方和部门巧立名目乱收费,更滋生了腐败。中央决定进行税费改革。近几年,对各种收费、基金区分不同类别和不同情况,采取“一清、二转、三改、四留”的改革措施。 “一清”,就是根据转变政府职能和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在对现行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二转”,就是按照政企分开的要求,将一些不再体现政府职能的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如道路收费、桥梁的车辆通行费等,对其所得收入依法征税。 “三改”,就是将一部分具有税收特征的收费,按照优化税制结构的要求,改为相应的税收,纳入政府税收体系。 “四留”,就是保留少量的符合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的收费,以及政府对社会实施特定管理或提供特殊服务收取的规费,对重新核定的收费进一步明确标准并实行规范化的财政管理。自1997年以来,财政部已会同有关部门取消收费1965项,共减轻社会负担1332亿元。 税费改革与和车辆税费改革(包括车辆购置费改税和燃油税改革)是近期税费改革的重点,其中,车辆购置费改税已经完成,燃油税改革工作仍在积极准备过程中。 2000年,安徽全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同时在全国部分省区选择56个县进行试点。2001年,除继续在安徽全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外,江苏省根据本省改革工作安排及财力情况,自主决定在全省范围实施了改革试点;其它除少数省份外,均确定了部分县(市)进行试点,全国试点县(市)达102个。2002年,黑龙江、吉林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为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 从记者在安徽省等地采访了解到的情况看,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初步规范了农村税费,基本解决了乡村干部因催粮催款与农民群众直接发生矛盾的,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试点地区的农民负担明显减轻,有效地遏制了农村“三乱”,试点地区减负率一般都在25%以上;带动和促进了农村各项改革,促进了乡村机构改革和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对农村体制改革、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试点地区已初步建立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学校公用经费和危房改造投入、乡镇五项事业费、村级三项费用的经费保障渠道。
“收支两条线”———最终取消“预算外收入” 如果说税费改革的目的是对那些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予以清理整顿,理顺分配关系的话,那么“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在收入方面则是对那些合法合理收费收入,实行收缴分离,纳入财政预算或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即取消现行各执收单位自行开设和管理的各类预算外资金收入过渡账户,改由财政部门在委托的代理银行为执收单位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专户,该账户只能用于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收缴,不得用于执收单位的支出;规范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程序,使用统一、规范的执收票据,实行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建立健全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监管机制和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机制,保证预算外资金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 “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意义重大,一是有利于全面、真实地反映政府的收入状况,实现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二是有利于规范政府的执收行为,从机制上制止乱收费,最终取消“预算外收入”。 2002年,国务院决定,在公安部、质检总局等34个中央部门进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试点,其预算外收入有的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有的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实行综合预算。 财税体制改革重在建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增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是财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完善,重在协调区域,均衡地区间财力分配;税费改革重在清理整顿乱收费,规范税费关系,增强政府调控能力;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从“收入”的角度讲,主要是规范预算外收入收缴和减少部门、单位资金占压。 四项改革各有侧重,相辅相成,目标是致力于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以税收为主,少量规范化收费为辅的公共财政收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