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与“公共财政”理论探讨综述(6)
2017-09-09 02:05
导读:(四)建议四:未来十年财政体制改革与完善宏观调节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公共财政体制和基础的构建。(1)进一步转
(四)建议四:未来十年财政体制改革与完善宏观调节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公共财政体制和基础的构建。(1)进一步转变财政职能,基本建立起公共财政体制。财源建设要以市场机制为基础,打破地区分割,消除地区封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降低目前财政支出中经济建设费的比重,缩小基本建设支出规模。(2)基本理顺和规范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分配关系和管理体制。适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将政府间合理的事权划分、调整后的分税体制通过法律确定下来,并要规定有关调整和变动的法律程序。(3)深化税制改革,调整和完善税制体系。适应对外开放的发展形势,保证财政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税制体系要着重加强直接税(所得税)的建设,提高直接税在全部税收中的比重,形成所得税和流转税双重主体的税制体系。(4)基本完成财政支出管理制度的改革。继续推进包括国库统一支付制度、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制度的改革,建立严格、科学、高效益的财政支出管理制度。 2.加强财政对经济结构的调节。(1)将城乡二元结构的调整作为财政对经济结构调节的着重点。财政要把降低农民负担,提高农民收入,增加各级财政对农村公共服务资金的投入作为主要切入点和手段。(2)加快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扩大具有均等化作用的转移支付规模,着重从政府公共服务方面缩小地区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