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政赤字政策的走向选择(4)
2017-09-10 02:29
导读:2、财政要为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支付必要的成本,加快建立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运行的自动稳定器,其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将进一步突出出来。
2、财政要为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支付必要的成本,加快建立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运行的自动稳定器,其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将进一步突出出来。我国面临的内需不足与体制转轨时期社会保障不健全有着直接的关系,因而必须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近期可以考虑通过发行社会保障特别国债来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使其尽快正常运转起来。每年社会保障特别国债的发行数量也要视当年的财政收支状况而定,但最多不应超过当年GDP的1%。社会保障基金正常运转后并能做到可持续性的收支平衡后,应停止发行社会保障国债。
3、政府经常性支出要向公共财政方向转变,增加、健康和扶贫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支出
对重点领域的支出应固定一个增长率,在财政收入不足以保证重点领域支出的增长时,应允许政府通过借贷或发行国债的方式筹措资金保证支出,以起到财政支出以增量调整促存量调整的目的,但数量应严格限制在当年GDP的0.5%以内。当公共服务支出达到财政支出中适当的比例后,应不再允许以负债方式支付公共服务支出。
4、上述领域外的所有支出应严格遵守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允许出现赤字
财政收支的黄金规则应是:赤字只能为公共投资、社会保障基金和重点公共服务领域融资,这几项赤字合计最高不应超过当年GDP的5.5%。也就是说,在经济增长的最低谷年份,财政赤字最高不能超过5.5%。这是一个既能够积极利用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又具有充分谨慎性的比例,美、日、法、意等国上都有过财政赤字达到6%左右,而后随着经济的好转又重新实现财政平衡的先例。
除黄金规则之外,还应设立一个财政可持续性的原则,以避免债务余额在GDP中的比例失控。这一原则可以表述为当政府债务余额达到GDP的60%左右,应把债务余额增长率和债务利率之和控制在GDP名义增长率之下,这样,债务余额在GDP中的比例就不会继续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