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国家税务局税收绩效管理实践(2)
2017-09-10 06:03
导读:二、实行绩效管理的原则和具体措施 在充分认识到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前提下,烟台国税局在具体实施税收绩效管理时,始终坚持以下四条基本
二、实行绩效管理的原则和具体措施 在充分认识到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前提下,烟台国税局在具体实施税收绩效管理时,始终坚持以下四条基本原则: (1)强化顾客导向 税务组织的顾客主要有任务顾客——地方政府及上级单位,条件顾客——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对于税务组织内部而言,上级管理部门为基层服务也视为顾客服务的一部分。在目前强调公共服务型税务的新形势下,为顾客提供满意的服务成为组织全员必须关注和落实的内容,以社会公众为主体的外部评价在税务组织绩效管理中的地位也更加突出。为社会、为地方经济、为纳税人做出贡献已经成为衡量税务组织整体业绩的主要内容。 (2)强化沟通 在指标制定、工作指导、绩效考评、绩效改进的各个环节,都要进行沟通。通过沟通来加强管理,开诚布公地沟通工作中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共同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沟通充分、理解一致,才能保证工作执行到位。单位(部门)之间也要进行横向沟通,实现经验共享。在服务型税务的要求下,强化与纳税人、外部相关方的沟通也是提升绩效管理效果的重要方面。 (3)强化“以人为本” 人是组织最重要的资源,决定组织成败的关键是人们所拥有的知识、智慧和技能。绩效管理应建立在尊重人、相信人和鼓励人的基础之上,充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让人们以极大的热情和创造力投身于事业之中。绩效管理应关注员工满意度,关注,自始至终地把培育人、激发人、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实现自身价值作为经常性的任务,并增强组织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形成整体的强大合力。 (4)强化持续改进 过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能否得到有效纠正是绩效管理必须考虑的内容之一,通过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效果进行跟踪验证并纳入考评内容,来促进问题得到真正的解决。考评者在考评工作过程中不仅要指出问题,还需要与被考评者共同制定具体的绩效改进计划。包括:实施责任人、具体改进措施、需要提供和配置的资源,另外还须明确工作改进过程中相关方的帮助、完成步骤以及改进时限等,到期后依据原有计划验证实施效果。另外,对于绩效管理体系本身存在的不完善之处,也需定期进行评审,实现持续改进。 2004年以来,烟台国税局按照“以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为基础,以提高税收征管绩效为目标,以信息化管理系统为支撑,集中办税,强化征管”的工作思路,在绩效管理上重点开展了以下三项改革:
(一)调整岗责体系,优化业务流程 建立科学的岗责体系,是优化业务流程的基础,也是实施绩效管理的基础。只有有了科学的岗责体系和合理的业务流程,才能针对岗位和业务流程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才能对税收征管和税收执法实施有效的绩效管理。 1、下放审批权限,压缩办事环节 (1)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办事环节是提高税收征管绩效的关键。我们将县级局业务科室负责办理的各项税收征管业务事务性工作和审批权限,除税法有专门规定的以外,全部转移到办税服务厅或下放到基层分局。转移和下放的各类审批权限共有五个大类172项,占原有审批事项的90%. (2)制定了《烟台市国家税务局县级国税机关税收征管岗责体系》和《烟台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业务规程》,使岗责体系和业务流程得到了进一步优化。纳税人提交的审批事项,由原来的12个报批环节简化到至多3个环节。 2、调整机构职能,合并机构设置 (1)撤消各基层分局的办税服务厅,在县级局只设一个办税服务厅,作为县局的内设机构。将原来办税服务厅分别设置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发售等九个单项窗口进行了合并,设置了几个职能完全相同的综合办税窗口,并对“一人一窗一机”工作模式进行了丰富和完善,纳税人提交的不同涉税事项均可在每个综合办税窗口办理。经合并,办税服务厅设综合办税、审查核批和综合服务三个部门:综合办税负责受理纳税人申请提交的涉税事项;审查核批负责审批综合办税股转交或基层分局调查核实的涉税事项;综合服务负责将审查核批股批复的事项转交纳税人或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纳税人自助办税区和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等。我们还撤消了办税服务厅增值税发票抵扣税款审查岗位,与基层分局税源监控管理岗合并;将各基层分局审查报批岗位和县级局各业务科室设置的审查转报岗位进行合并,由办税服务厅的审查核批岗位办理,并授予审批权限。 (2)县级局部分内设机构合署办公。把业务既互相关联又互相交叉的税政法规科、征收管理科、发票管理所、国际税务管理和出口退税管理科五个科室实行合署办公,机构名称为“税管法规科”,主要负责全局性业务工作的安排部署、税收政策的上呈下达、执法监督和对重大税务案件进行审理等。还把计划征收科和信息中心合署办公,机构名称为“数据处理中心”,其工作职责主要是税收收入情况的分析监控;负责各部门各种报表资料的编制;税收征管质量的分析、预警;网络、设备的管理及软件的维护等工作。 (3)基层分局的名称不变,专门从事税源的监控管理。稽查局的职能不变,仍然负责稽查案件的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协查处理等工作。撤消城区分局,成立税源监控管理科,主要负责城区纳税人的税源监控管理。 县级局的机构调整后,其机构设置是:
办公室、监察室、人事科、税管法规科、税源监控管理科、办税服务厅、数据处理中心、稽查局和多个分局。内部机构调整后,形成了办税服务厅“办税”、税源监控管理科和农村分局“控税”、稽查局“查税”、税管法规科和各级领导“监督”、数据处理中心“预警”为一体的新的税收征管体系,也形成了一个工作流转环节最少、工作分工明晰、信息充分共享的税收征管绩效管理系统。 3、优化人员配置,强化税源监控 (1)基层分局撤消了办税服务厅,业务科室的事务性工作和审批权限转移下放,减少了机关业务科室的工作量,“节省”了工作人员,为征管一线充实了力量。这次征管改革,我们在牟平、龙口、栖霞三个县级局进行了试点,三个试点单位共节省了44人,占总人数的9.89%.节省的这部分人员,有41人充实到了基层分局的监控岗位,有3人充实到了稽查岗位。按照这个比例计算,烟台市国税系统征管改革全部到位以后,将有230多名工作人员,从机关科室和办税服务厅走出来,充实到基层分局。烟台国税系统的办税服务厅也将由原来的67个,减少到14个,将节省大量管理费用和税收成本。 (2)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分局对税源的监控管理,专门制定了基层分局《片管员工作职责和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税源监控和考核管理办法》、《增值税纳税评估和考核管理办法》、《纳税辅导和考核管理办法》、《日常税收检查工作规程》,这五个办法和规程,对基层分局的税收征管工作,从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征管质量和工作责任都做出了具体规定,也建立了一整套绩效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