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对黑龙江省财政税收的影响及对策(4)
2017-09-11 04:12
导读:(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使失业人员大量增加。加入WTO后,国外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对人才的需要层次将会提高,
(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使失业人员大量增加。加入WTO后,国外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对人才的需要层次将会提高,产业格局的调整,都带来了相应的失业。为了防止下岗人员增加带来新的社会问题,必须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财政部门在这些方面负担着重要的职责。(1)财政调整支出结构,增加社会保障支出。从长期看,财政增加社会保障支出是国际经验的借鉴,美国、加拿大等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健全,根本不用担心失业及医疗的后顾之忧。我们也要适当考虑我国的国情,不断加大对社保资金的支持。(2)建立社会保障预算。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单独编制社保预算,多方式、多渠道地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同时,社会保障基金或结余不能用于弥补政府公共预算赤字。(3)拓宽筹资渠道,开征社会保障税。近年来,我国已进行老年社会保险、劳动
就业保障、社会福利保险及社会统筹试点,已经摸索了一些经验。应当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障行为,通过开征社会保障税来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四)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为了保护公平竞争,WTO对政府采购作了一些规定,但从目前看政府采购仍然是各国政府用,于保护本国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财政部门要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保护黑龙江省企业的发展。(1)加快政府采购的立法工作。根据WTO的规定,WTO成员国的相关法律,借鉴其经验,对政府采购的具体程序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并加强量化指标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其严格执行;各相关部门也应各司其职,相互协调,采购活动中各环节有机联合,保证我国政府采购制度高效运作。(2)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有效保护国内产业。可以利用WTO的例外条款和关于发展家的特殊待遇及技术援助规定,对国内产品实行优先的购买政策,从而有效地保护和促进国内产业的发展。
(五)尽快清理和修改财政规章制度。 WTO要求各成员国必须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公布和通知其他成员,因此要加强立法工作,需要采用与WTO规则不相抵触的方式、,为国内外经营者提供一个透明、统一、非歧视、可预见的法律政策环境。作为财政部门,一方面要对现行的财政制度、规章加以清理和修改。对与WTO规则、与中国承诺不一致的规章制度,要加以废止或修改;同时,要制定一些新的更符合国际规范的规章制度。另一方面要把有关的财政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进一步透明化。今后要有一个类似政府公告的场合和制度,把我国出台的规章制度加以公布。 同时,财税部门自身也要加强管理与服务,增强财税政策的统一性和透明性,财税干部自身素质也需要进一步加强。最近国家财政部已作出决定,要在一二年之内,尽快将全国财政系统公务员
培训一遍,使之更好地适应WTO条件下的财政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