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区域中心城市财政问题研究(3)
2017-09-14 01:06
导读:三、完善区域中心城市财政的对策思考 首先,区域中心城市财政具有重要的区域资源配置作用。资源配置的方式主要由市场和政府来协调、引导,市场配
三、完善区域中心城市财政的对策思考 首先,区域中心城市财政具有重要的区域资源配置作用。资源配置的方式主要由市场和政府来协调、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存在市场失灵和外部性,需要政府通过财政收支进行调整。区域中心城市政府通过其收支行为,一方面可以引导资源向优化产业结构、平衡地区结构的方向流动,另一方面可以激活经济生活中闲置的资源为区域经济发挥效用。其次,区域中心城市财政具有重要的区域收入分配作用。城市范围内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城市政府可以通过其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权力以及通过税收等收入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的调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分配的职能。最后,区域中心城市在区域经济稳定发展中有重要作用。一方面,通过区域财政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作用的发挥,为区域中心城市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另一方面,区域中心城市通过财政收支方向和数量的调节保证区域经济发展的均衡性和可持续性。通过减少环境污染企业税收鼓励企业治理污染,通过减免企业税收鼓励企业吸纳国企下岗员工,这些措施都是通过财政的调控作用,为地方经济稳定保驾护航。此外,区域中心城市可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促进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为充分发挥区域中心城市财政在区域经济发展、城市化和产业结构升级中的重要作用,笔者认为区域中心城市财政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构建和完善适合本城市特点的区域城市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近年来,围绕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建立和完善,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已经在全国各级政府普遍推行。笔者认为,应该在完善已经实施的各项制度基础上,完善城市公共财政体制框架。以公共产品和公共选择理论为依据,科学合理地界定中央与地方财权与事权,稳定城市财政收入来源结构,优化城市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强化财政管理。 1 提高区域中心城市财政收入能力,保证区域经济发展财力需要。城市政府财政收入的来源主要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在国家既定的中央与地方财权与事权划分的基础上,区域中心城市的财政管理部门要努力拓展和扩大税源,深入挖掘潜在的政府财力资源,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政府通过各项政策鼓励地方政府把税收收入蛋糕做大,把税收入来源的企业做强,增加城市税收收入。对非税收入来源,一方面,核定有经营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收费性质和收费标准,将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紧密联系,凭借其垄断地位及政府信誉取得的,市场潜力及盈利空间巨大的收入项目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延伸项目,全额纳入非税收入的征管范围。对年收入超百万元的重点收费项目要一一核定其成本开支范围,将与其收入密切相关的工程、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畴,通过公开的市场化运作,降低成本,加大对其收入的集中程度,不断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 2 规范区域中心城市财政支出范围,提高区域经济财力效率。整合财政供养范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不仅是各国政府财政支出的目标,也是各级政府财政支出改革的方向。一是要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合理设置机构和确定人员,事业单位逐渐向企业转制,缩小财政行政支出规模,减少“吃饭”财政所占比重。二是按照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重新界定财政支出范围,逐步退出竞争性投资领域,压缩一般性生产项目的投资,节约财政资金,保证重点支出。三是通过建立严格的绩效预算和绩效考核机制,实行部门预算与其工作绩效挂钩,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期财政预算的重要依据,建立起相应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财政支出资金的使用效益。 3 强化区域中心城市财政管理,提高区域经济中财政的调控能力。区域中心城市财政管理不仅包括财政收支,而且包括相应的配套改革。一是建立健全现行的法律法规,政府逐步实现依法行政,财政实现依法收支。,虽然已经有《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但在执行中软约束现象比较严重。二是加强公众对区域中心城市财政的监督。通过多种信息公开制度和方式,把财政收支活动纳入公众视野,通过外部约束强化对财政收支的管理。三是提高财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保证财政收支公开、透明,保证政府运转廉洁、高效。财政管理工作涉及到财政、审计、预算、管理等多个学科,要求财政管理人员具备多方面的专业知识,通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岗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保证区域中心城市财政管理工作在较高水平上开展和运行。 区域中心城市财政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财力保证,笔者认为,要保证区域中心城市财政职能和作用的发挥,就要加强对相关理论问题的研究,提出适合中国国情、符合各地特点的财政改革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