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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对策研究(3)

2017-09-14 04:41
导读:二、加快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 通过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投资体制特征的,可以明显看出我国投资体制在这些方面的差距,为进一步深化我国的投资体
  二、加快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  通过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投资体制特征的,可以明显看出我国投资体制在这些方面的差距,为进一步深化我国的投资体制改革,笔者建议今后主要应在下述三个方面加大改革力度。  1.改造国有投资主体,大力培育非公有经济投资主体  在投资体制中,投资主体的产权属性及其在社会上的地位十分重要。如前所述,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投资体制之所以是成功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企业的产权属性及在全社会中的主导地位。  在我国,按投资主体的产权属性,可把全部投资分为国有投资与非国有投资,两者的比例大体上是6∶4.从多年的改革实践看,投资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是国有投资。因为无论是政府投资,还是国企投资,长期以来一直存在投资主体责任虚化问题,即无人对投资项目的筹资、建设、经营、偿债和资产的保值增殖负全部责任,其根本原因在于“投资主体不明确,投资活动的利益不清晰,收益和风险不对称,产权对投资活动不能形成根本性的约束”。[3]为此,必须对国有投资主体加以改造。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一是国有投资的所有者缺位。二是尽快形成国有投资的责任约束机制。对于前者而言,有望在近期得到解决。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要实行“分级所有,政资分开”精神而设立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将是国有投资的出资者。但对于后者来说,仍有十分关键的问题要解决:其一,各级出资人代表机构如何对下属企业的投资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引导?沿用传统的行政办法肯定难以奏效,而只能是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约束机制。例如,依靠《公司法》等法规约束,在公司内部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把法人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其二,如何强化出资人代表机构本身的责任约束是个难度较大的问题,依据现行的管理体制,只能依靠相应的法律加以约束,这就需要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和法规。  在抓紧作好国有投资主体改造的同时,要大力培育非公有投资主体。前已述及,非公有经济投资主体比国有投资主体更容易作到投资责、权、利的统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经济得到了长足的,据有关部门,,非公有经济对国内生产总值、经济效益等主要指标的贡献率已超过50%,但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最近,中共中央在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部分条款中指出:“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经济的发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这些重要的决定都为今后大力发展非公有经济提供了法律上和政策上的依据,也是推进非公有经济大发展的强大动力。  在现实经济中大力培育非公有经济投资主体尚有两大方面的急需解决:第一,尽快消除民营市场准入方面的制度障碍,最大限度地拓宽民营资本进入的空间。长期以来,政府为了保护国有垄断性企业的利益,利用各种行政手段如审批制、政策规定等对有可能威胁国有垄断性企业的民营企业实行进入阻挠,特别是垄断产业、基础产业和某些特殊的加工。据调查,在我国国有企业准许进入的80多个领域中,外资企业可进入的有60多个,占75%,民营企业却只可进入40个领域,不到50%.[4]显然,民营企业还没有享受公平的“国民待遇”。在开放行业准入领域方面,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是:任何领域在向外国企业开放之前,首先对本国的民间企业开放。民营企业不但可以进入垄断性行业和基础产业,甚至还可以进入军事工业领域。例如,著名的波音公司既是美国最大的军事工业企业,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民营航空工业企业,但它最初是私营企业。其次,在消除体制性障碍和放宽行业的市场准入基础上,积极发展非公有经济,使其成为重要的投资主体,改变国有投资主体唱主角的格局。具体措施是:(1)进一步解放思想,为大力发展非公有经济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近年来,随着非公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逐步增强,人们逐渐承认非公有经济的重要作用,但基本是从增加就业机会和增加人们收入的角度来认识的,并没有承认非公有经济的主义性质,甚至还把它与公有制经济对立起来。因而非公有经济发展受到制度上的制约。除前面提到的市场准入制度外,还有行政审批制度等。现在,党的十六报告中已明确指出发展非公有经济是长期的,非公有经济同公有制经济一样,是完全可以统一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中。我们应当依据这一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为大力发展非公有经济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例如,放宽市场准入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和制订吸引人才的特殊政策等。(2)引导和支持非公有经济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的合理流动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例如,鼓励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与国企相互参股、融资,甚至还可以收购国企,使其在国有资本重组中不断发展壮大。(3)提高非公有经济主体的自身素质。目前,绝大多数的非公有经济主体素质偏低,普遍缺少具有长远、战略眼光的企业家,缺乏的决策性和民主性,在企业内部习惯于家族式管理,市场竞争能力不强。为尽快提高非公有经济主体素质,可采取下述两项措施:其一,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大量吸收化管理理念和先进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其二,培养企业领导人的开拓进取精神,尽快熟悉市场规则、国际惯例和国际法规,积极开展跨行业、地区、国别的投资创业活动,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4)制定鼓励非公有经济主体积极投资的优惠政策。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在鼓励私人投资方面,通常采用的办法有税收减免、土地出让低收费、政府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等。对于这些经验我们可以依据现实的国情,积极吸收。尤其在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建设中,为非公有经济投资主体制定特殊的优惠政策,以调动其投资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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