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逃税理论分析与对策研究(2)
2017-09-22 01:08
导读:二、对偷逃税的对策 本文从几个方面探讨解决我国偷逃税问题的对策。 1.在税制建设上,坚持简明、高效、低税负、宽税基的方向 (1)高税率往往会使纳
二、对偷逃税的对策 本文从几个方面探讨解决我国偷逃税问题的对策。 1.在税制建设上,坚持简明、高效、低税负、宽税基的方向 (1)高税率往往会使纳税人感到负担沉重。根据前面,在高税率的情况下,偷逃税的预期收入增大,诱惑增大而使他们加人偷逃税的行列中。因此,政府降低平均税率、缩小税率级次差距可以减少偷逃税的利益刺激,减少这种行为的发生。 (2)简化税制,使税收法规条文趋向简单,堵塞税收漏洞,而且使纳税人易于了解,减少无知性税收不遵从。税制的简化还能够降低纳税人的奉行成本,使纳税人感到公平和简便,增强纳税人对税收的遵从性,从而减少偷逃税的发生。 (3)取消或规范税收优惠与减免。各种税收优惠和减免是造成税制复杂的重要原因之一,客观上导致了税收出现各种漏洞的重要根源。我国目前税收优惠和减免过多过滥的情况比较严重,直接导致了税收收入的损失。税收优惠和减免过多且不规范,为利用这种不规范而造成的漏洞进行偷逃税提供了条件,打开了方便之门,而且由此导致的纳税人不公平心理也容易激发纳税人的偷逃行为。因此在税制改革中,应按照“尽量少的优惠减免,尽量规范明确的形式”的原则,把目前税收优惠减免压缩控制在最低限度之内。对于确实有必要保留的税收优惠减免,应在税法中统一规范,建立一套完整的关于税收优惠减免的制度规定,明确可以享受优惠减免的条件,明确优惠减免权的归宿。 2.健全化的税收征管制度,加强税务稽查和处罚力度 (1)目前我国税收征管制度和水平严重滞后,征管工作中问题较多,是导致偷逃税严重的重要原因。因此,应把加强税收征管工作作为治理偷逃税的基础工作。完整的税收征管,保证税收征管有法可依。税收征管具有健全的法制保障,是税收征管从申报纳税、立案稽查、违规处理、保护纳税人权力等等都有一套严密的法律制度作为保障和依托。 (2)赋予税务部门更高的权威。明确税务部门代表国家的利益,应具有很高的权威性,银行、海关、工商及其他部门有义务配合税收执法行为;建立税务警察制度,打击各种偷逃税活动;还可以设置税收法庭,使涉税案件独立于一般民事案件由税务机关审判,是税务机关在处理税收偷逃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力,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干扰。 (3)加快税收征管现代化。强化税收征管,首先要保证税收征管手段的现代化,完善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建设,尽快实现税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机联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既保证纳税人方便、快捷地缴纳税款,又为税务机关严密的税源控制和稽查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其次,要保证有一支素质过硬的征管队伍。专业知识强、工作认真负责、廉洁奉公的税收征管人员,一方面可以更有效地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减少税收偷逃;另一方面树立良好的税务干部形象,以优质的服务减少如税人的厌税情绪。 (4)加大对偷逃税的处罚力度,提高法律由震慑力。从上面的经济分析中看到,税收偷逃额与罚金率是负相关的。而我国目前对税收犯罪的惩罚力度偏轻,这是税收偷逃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应该加大对税收偷逃的惩罚力度,增加偷逃税的机会成本,从而减少偷逃税的发生。 3.树立正确的纳税、征税、用税观念,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1)站在纳税人的角度,广泛地接受政府的税法宣传,明白征税的依据,明白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通过税法宣传讲解,使纳税人了解税法和征纳程序,减少由于无知或将纳税程序想象得过于复杂而出现的税收不遵从。 (2)从征税人角度,即对于税务机关而言,应明确税务机关是代表国家征税,税款的每一分每一厘都应纳入国库,不可视为一己之私,随意占用私吞,树立纳税人心目中的良好税务官员形象。另一方面,税务机关是为广大纳税人服务的,整个政府当然包括税务机关都是靠纳税人的税款支撑的。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是涉税服务的提供者与被提供者的关系,因此税务人员应端正办税态度,尽量向纳税人提供方便,以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保证纳税人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避免出现由于对税务机关不满导致的税收偷逃现象。 (3)从用税人角度看,从抽象的国家,具体到各个政府部门,都是税款的使用者。应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思想,对纳税人缴纳的每一分钱都合理安排,用到实处。实行预算公开,让纳税人清楚自己上缴的税款用向何处。另一方面,各相关部门也应做好协税工作,配合税务部门税收征管稽查工作,信息共享、从源头控制,堵塞税收偷逃的漏洞。 综上所述,通过全社会各方面树立正确的税收观念,从主观、客观两方面考虑,从纳税、征税到用税各环节入手,建立一个统一完整的依法纳税环境,减少各种导致税收不遵从的诱因,这样偷逃税就一定能够遏制在最低的限度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