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竞争与合理调整税负----兼议积极财政政(4)
       2017-09-22 06:05
      
	  导读:在合理适度减税和规范税制改革的具体操作上,一是应减轻企业所得税负;二是加快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的步伐;三是减免高新技术产业税收负担;
	  
          
        
        
          
        
          在合理适度减税和规范税制改革的具体操作上,一是应减轻企业所得税负;二是加快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的步伐;三是减免高新技术产业税收负担;四是适当降低消费税税率,鼓励汽车和住房等耐用品的消费;五是完善个人所得税制,扩大征收范围,实行分类和综合所得税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体系;六是在降低税率和取消个别税种的同时,适时开征一些新税种,加强税收对经济的调控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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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深化税制改革中的税收负担问题’研讨会发言摘要”,《税务》,2001年第4期。 
  2.“漂移的金山----国际资本流向新一轮调整透视”,《瞭望》,2001年第7月2日版。 
  3.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宏观部:“财政政策‘积极’的路还要走多远”,《财政与税务》,2000年第3期。 
  4.刘溶沧:“积极财政政策的理论与政策评价”,《财政理论前沿Ⅱ》,文献出版社2001年6月版。 
  5.安体富:“税收应在宏观调控中扮演重要角色”,《中国税务报》,2000年第4期。 
  6.邓力平:“经济全球化、WTO与我国税制改革”,《税务研究》,2000年第4期。 
  7.邓力平:“经济全球化、WTO税收”,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年12月版。 
  8.邓力平:“热点都与税收有关”,《税务报》2000年3月20日。 
  9.邓力平:“当前税负应考虑的几个因素”,《福建税务》,2001年第3期。 
  10.邓力平陈涛:“当代西方国际税收竞争评述”,《亚太经济》,2001年第7期。 
  11.邓力平陈涛:“研究我国宏观税负的国际背景”,《亚太经济》,2001年第4期。 
  12.陈贺菁:“关于税收竞争的若干思考”,《税务研究》,2001年第2期。 
  13.R.Gro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