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宏观税负与税制结构对经济增长的消极影响(2)
2017-09-22 06:33
导读:二、合理确定宏观税负水平,优化税制结构,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依据政府支出需要决定因素,我国宏观税负水平需要提高。税收的改革效应要求我国
二、合理确定宏观税负水平,优化税制结构,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依据政府支出需要决定因素,我国宏观税负水平需要提高。税收的改革效应要求我国规范政府收入形式和收入规模,以适应改革的进程。税收的纯经济效应也要求我国税负分配和税制结构适应国内公平与效率的替代。我国已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国,这也要求我国宏观税负与税制结构适当考虑国际税收竞争与国内公平的替代。总之,我国低收入国家和转轨国家的国情决定了我国宏观税负与税制结构主要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这就要求建立以效率为中心的宏观税负水平与税制结构,促进我国经济的长期增长和经济的持续发展。 (一)既要适度减税,又要适当提高税收收入占GDP的水平 减税已经成为世界税制改革的一种趋势。在中国,一方面由于税费之和占到财政收入的25%左右甚至更高,超过了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因而存在着一定的减税必要性和空间;另一方面,即使在经历了税收收入的连续多年超常增长的情况下,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也不过16%左右,比发展中国家或同等人均GDP国家的宏观税负要低,因此又存在着适当提高税收收入占GDP水平的必要性。如何处理这一对矛盾呢? 显而易见,过高的税负会加大企业或居民的负担,妨碍经济效率的提高,不利于经济持续增长;而过低的税收水平则使政府无法履行其正常职能,特别是在经济转轨期间难以承担起改革的巨额成本。因而,当前如何在适度减税的情况下适当提高税收收入占GDP的水平,就是一个不可回避的。可选择的措施主要有:优化税制结构,提高税制弹性;加强预算管理,清费立税,减轻企业和农民的税外负担;强化征管,减少税收流失等。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1.规范政府收入形式是提高宏观税负水平的首要选择。对现行的税外收费进行分类,取消不合理收费;对符合收费性质的收入予以保留并纳入预算内管理;对具有符合税收性质的收入应将其纳入税收制度,由税务部门依法征收。可见,宏观税负的提高是将部分“费负”转化为“税负”,而不是新增私人部门负担。 2.适应经济发展状况进行税制改革,实行结构性增税与减税改革,以发挥税收的改革效应、纯经济效应和潜在竞争效应,这将在下面具体分析。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税基扩大,政府征管能力提高,宏观税负水平也将提高,从而使经济发展水平对宏观税负与税制结构的最终决定作用通过税制改革得以发挥。 (二) 提高税制适应市场化及对外开放程度提高的要求,进行税制结构改革,通过改革效应促进纯经济效应和潜在竞争效应的提高 1. 适当提高所得税比重 考虑到促进我国长期增长的目标,在国内效率与公平的替代方面,在保持流转税的主体地位的同时,适当提高所得税比重,并力求在条件成熟时构建起双主体税种。 人们通常所说的积极财税政策下的减税手段,是在所得税占主导地位条件下才有可能产生的效果。因为,减税即减少所得税收,使厂商的利润和个人的收入增加,由此达到刺激消费和鼓励投资的功效。为此,我国的积极财税政策要想获取更大的效用,必须及早转换税制结构模式,从流转税为主体模式先转向流转税和所得税双主体模式,待条件成熟时再转向所得税为主体模式。,我国的生产力水平已为第一步的模式转换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从国外经验看,一国税制结构从流转税为主体模式转向流转税和所得税双主体模式,其经济条件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700美元左右。如日本转换时的水平为789美元,美国815美元、英国717美元。我国目前的人均GDP已达1000美元。这还是根据市场汇率出来的,如果根据购买力平价,我国的经济实力远超出该水平。所以,我国税制结构模式的转换,既有必要,也具备了基本的经济条件。 2.流转税的改革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构成我国税收收入的主体。以流转税为主体有利于实现效率目标,但这三税中许多规定却违背了效率原则,应进行改革。增值税是流转税的核心,应扩大其征收范围,将与生产联系密切的运输业、建筑安装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并在适当条件下,实现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过渡。 3.所得税的改革 ⑥此外,在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应加强对跨国纳税人的转让定价和国际税收抵免的有关规定,以适应税收的潜在竞争。 4.适应WTO自身框架不断完善的需要,培育新的税源,开辟新的税种 WTO自身框架的不断完善,已将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贸易与环境问题纳入其管理框架之中,以迎合人员、资本和技术跨国流动性日益提高和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的趋势。加入WTO,意味着知识与技术的跨国流动的增加。这种流动性的增加必将导致:与其有关的知识产权交易和技术转让、许可交易的增加;人员与服务的跨国流动速度加快,会使居民个人跨国收入和非居民个人本国所得都相应增加;与贸易有关的资本跨国流动增加,则会使资产和直接投资的跨国所得增加等等。税源的变化及贸易的变化必然要求我们开辟新的税源,调整税种结构。例如,基于金融资产交易不断增加的考虑,可设立金融资产所得类税种。 (三)为了增强增长的可持续性,应适时开征环境保护税 生态环境保护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中面临的瓶颈问题。虽然政府也采用了一些经济手段如环保收费、环保投资、综合利用税收优惠等,但其力度和系统性远远不够,不足以形成对能源生产消费以及大气污染控制的。目前我国还没有一套完整的生态环境税收保护体系。我国传统的税收理论,基本也不涉及税收的生态职能。因而当前我们应密切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国际上已有的先进成果,加快这一领域的研究步伐。充分发挥税收在保护资源和环境方面的作用,实现经济的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