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设计和稳步实施税制改革的策略思考(3)
2017-09-28 01:41
导读:四、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的策略思考 第一,需要在年度和税种之间统筹安排增税和减税的改革措施,实行结构性的税制改革。为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
四、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的策略思考 第一,需要在年度和税种之间统筹安排增税和减税的改革措施,实行结构性的税制改革。为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避免年度之间财政收入的大起大落,税制改革措施的推出必须在收入的增减方向和时间的进度安排上统筹协调。这种协调既体现在一个税种内部,也体现在不同税种之间。对于单个税种,在全方位改革条件不够成熟的情况下,可以先行对某些税制要素进行局部调整,逐步予以推进。对于不同税种,在综合考虑改革的迫切性和改革对财政收入的基础上,合理进行搭配,选择恰当时机予以实施。 第二,需要在财政资源的统筹配置中考虑税制改革成本,把税制改革纳入公共财政建设的总体设计之中。进行结构性的税制改革,从财政角度看,既有减收的因素,也有增收的因素。虽然改革初期财政会面临暂时性减收,但是减收的幅度可以通过策略性安排加以控制。一方面,分步实施税制改革,注意增税政策、减税政策与不同年份财政收支规模的合理搭配,使税制改革对财政的影响控制在财力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另一方面,可以在财政支出预算总体框架中事先安排税制改革成本,统筹配置财政资源,合理调整支出结构,使国家财政由于税制改革而承受的压力得以有序释放。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适当运用国债资金,弥补因减税而导致的财政缺口。通过这种策略性的安排,财政上耗用的只是机会成本,并不实际表现为财政收支规模的扩大,不会直接损及有关方面的既得利益,而税制改革的力度和财政的承受能力却能较好地统一起来,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 第三,需要配套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等相关领域的改革。虽然可以通过税制改革方案的具体设计,尽可能减轻税制改革对相关行业、部门和地区利益的影响,但是改革本身就是利益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对行业、部门、地区的利益产生影响是不可避免的。要减轻这些负面影响,平衡由于改革产生的利益不均,就需要其他相关领域通过体制或制度上的改革予以配套。总体来看,分税制财政体制、转移支付制度与税制改革的联系最为紧密,需要配套加以改革,否则势必会影响税制改革的进程和成效。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税费改革必然会涉及部门之间利益的调整,这就必须要有相应的配套制度改革加以协调。 第四,需要同步实施税收征管改革,实现税制改革和征管改革的良性互动。税制改革方案的设计必须考虑现实的征管能力,但与此同时,税收征管水平也应该根据税制发展的要求加以积极地改进。新时期深化税制改革将使税收制度朝着更加科学化、化的方向发展,现有的征管理念、征管条件、征管手段和征管技术都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以确保税制改革的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