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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个税起征点忽悠民众了

2017-10-02 03:39
导读:财税论文毕业论文,别拿个税起征点忽悠民众了论文模板,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免费提供指导材料:毕业 让老百姓花钱最简便的方法是通过加减法的
毕业

让老百姓花钱最简便的方法是通过加减法的制度建构,调整居民的“资产负债表”结构:用加法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用减法减少其实际支出。在刺激内需的大背景下,这两点成了媒体忽悠民众的最大亮点,继所谓的“国家发改委大规模提高居民收入计划”之后,提高个税起征点又成了媒体忽悠民众的热门话题。

炒作的焦点不外乎起征点应该提到多少,什么时候提。在所有权威人士的数字里,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的观点最吸引眼球,继不久前他提出个税起征点调至8000元以上之后,前天在其博客上又将个别地区个税起征点提到1万元,比目前的2000元足足提高了4倍,言曰穷人不纳税。

说实话,我对这种动不动以穷人的意见领袖自居的不负责任的言论非常反感,虽然这并不妨碍我对茅老1直给予的尊重。实事求是的说,按照目前我们国家民众的收入状况,将起征点1下子提高到8000甚至1万显然是小概率事件。从居民收入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前3季度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9731元,如果个税起征点提高到哪怕5000元以上,意味着绝大部分居民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对财政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我妄揣圣意,大概茅老认为在居民支出繁重的情况下,穷人没有再向国家交税的理由,但不知道这是那1个国家的惯例,我不知道别的,起码我知道在美国,个人所得税真的不轻。茅老在明知道他提出的数字根本没有制度的可能性的情况下,依然高调“放炮”,对民众的制度期待显然是1种误导。

毫无疑问,个税征收,关乎民生,对个税起征点进行调整,合乎民意,无论从税收制度本身的合理性,还是与CPI本身的互动而言,都应该提上制度建设的日程。我从来不反对调整个税起征点,但也应该看出,个税虽然在中国的税收结构里虽然占的比例不小,主要原因是因为纳税的人的基数大,个税本身在每1个居民的支出中和教育、医疗、养老3座大山相比,显然并不构成民众的重大负担和消费的最大障碍。高调炒作个税起征点,甚至上纲上线以富人逃税等不合法行为来论证穷人不交税的合理性,更是不符合和谐社会的基本理念。

对个税起征点的过度炒作,在某种程度上掩盖了对民众真正负担的关注,以及对个税进行整体调整的探讨。个税调整本身只是刺激内需的政策之1,不宜过度夸大其意义,更不能将居民消费信心的恢复完全寄托在个税起征点的调整上面。我们1直强调,居民消费信心指数不足的因素既有收入方面的,收入过低,收入增长和GDP以及物价的增长脱钩,更有制度层面的因素,改革中缺乏民生的诸多举措,让民众对未来缺乏好的预期和信心,而房价、教育、医疗和养老等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残缺才是真正的症结所在。

所以,在提高居民收入的同时,进行系统的“制度性”减负才是真正的治本之策,而“制度性减负”的关键又在于推进改革,降低民众整个“生存成本”。对中国民众而言,其“生存成本”包含了过度的不合理的制度支出,包括为政府的公共服务支付的不合理的成本,比如,不合理的收费,亦包括因垄断等原因而支付的不合理的消费,比如,通讯费用、高油价等等,这些属于制度性的不合理支出,必须通过改革,从制度上减负。比如,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1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这1减费举措将为企业和社会减轻负担约190亿元,通过消费的传导机制,直接惠及民众的效果,显然比调整个税起征点有意义。

就个税改革本身而言,炒作起征点更是忽视了对个人所得税法1些结构性不合理制度的关注。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关键并不在起征点,而在于缺乏1个体现公平与效率的制度架构。比如,中国民众1般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消费支出,应该综合考虑家庭负担,实现由目前的以个人为单位纳税向以家庭为单位纳税的转变。同时,中国民众在住房等领域的支出巨大,应该参照国外的退税制度,对于居民的购房支出及其利息,设置免税或者返税制度。这样的1些制度探讨与完善,比单纯提高起征点更能实现税负合理和提升消费信心指数之义。

就此而言,仅仅在起征点上修修补补,对民众刺激和减负的意义非常有限。事实上,目前2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即使不是从刺激内需而言,对其按照物价指数进行合理调整,亦属制度建设的常规之举,毫无炒作的必要。建议我们的专家还是提1些真正能为民众减负的真知灼见,通过制度的建构,让他们在教育、住房、医疗和养老方面对未来不再担忧,这才是专家应该做的,也是最有炒作意义的。

(东方早报专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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