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图书馆总分馆的若干基本理论题目(2)
2014-08-14 01:40
导读:基于上述熟悉,不完全资源共享型是指总分馆系统仅仅开展信息资源的通借、通阅这两种基本的信息资源共享形式,不开展其他形式的资源共享活动。完全
基于上述熟悉,不完全资源共享型是指总分馆系统仅仅开展信息资源的通借、通阅这两种基本的信息资源共享形式,不开展其他形式的资源共享活动。完全资源共享型是指既统采、统编、通借、通阅,又联合咨询、联合培训、联合开展读者服务活动,实现了信息资源、人力资源、设备资源、服务资源的全面共享。
2 总分馆的治理单元、治理层级
2.1 治理单元
治理单元是随着我国公共图书馆总分馆的建设而产生的概念。于良芝等以为所谓治理单元,是指由同一个主管部分同一治理的图书馆群,例如英国共有4万多个公共图书馆,但只有208个治理单元。总分馆体系的基本特征就是总馆和分馆共享同一个建设主体并隶属于同一个治理单元。按此定义,治理单元的建设主体不分层次,只要是一个图书馆群,就是一个治理单元,不管是几级网络,也不管总馆是省馆还是市馆、区馆。假如这样,治理单元只是一个量的概念,它只成了一个具有统计意义的单位,而失往了更深层的含义。在我国公共图书馆的现行治理体制下,假如以建设主体为统计单位,那么,我国公共图书馆的治理单元则为2 778个,由于截止到2006年,我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有2 778所。
当前,迫切的题目是突破现有的治理体制,使每个治理单元的图书馆数目扩展到几个或几十个。若要达到此目的,必须实行建设主体上移,即由上级政府建设、下级政府主管或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共同建设、下级政府主管。从我国现有的治理体制和财政体制来看,实现建设主体完全上移困难较大;但实现建设主体部分上移,即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共同建设图书馆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2.2 治理层级
由于治理单元只是一个量的概念,不能解决总分馆的建设主体、总馆的承担者等根本题目,因此,治理层级的概念便应运而生。治理层级是指公共图书馆的总分馆中总馆承担者的层次,即是省馆,还是市馆,或是区/县馆。目前我国公共图书馆分为省(直辖市)、市、县(区)、街道(乡、镇)、村(社区)五个层级,哪个层级担任总馆最为公道已成为当前我国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建设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题目。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2.2.1 治理层级确定的原则 ①便于共享原则:实行总分馆体制的终纵目的是实现图书馆效益的最大化,而实现图书馆效益最大化的根本措施是资源共享,因此,治理层级的定位首先应本着便于资源共享的原则,即总馆的承担者在图书馆治理、服务能力、信息资源、人力资源、设备资源等方面与分馆相比要占尽对上风;②便于治理原则:严格意义上的总分馆体制是总馆要对分馆实行同一的治理、平台、采购、编目和服务,其中同一治理是第一要务。因此,总馆层级的确定一定要考虑便于治理原则;③因地制宜原则:由于我国各地区图书馆事业发展极不平衡,因此,各地总分馆的治理层级不能一刀切,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而定。 2.2.2 治理层级的现状 自2000年上海市图书馆率先开展总分馆建设以来,我国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涌现出了很多成功案例。在诸多案例中,治理层级情况不一、异彩纷呈。我国目前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治理层级的现状如表1所示:
从表1来看,目前我国公共图书馆总分馆的治理层级主要表现为3个特征:①担任治理层级的主要是市级图书馆,占表1全部总分馆的52.63%,区级图书馆占21.05%,直辖市图书馆占15.79%,省级图书馆占10.53%。从占总馆大多数的市级图书馆来看,省会市馆有4个,经济特区市2个,地级市4个;②大多数作为治理层级的图书馆均处于京、津、沪及江苏、浙江、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这说明总馆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是总分馆建设的重要条件,但尽不是必要条件,由于在作为总馆的图书馆里,黑龙江省有两个图书馆,吉林省有1个图书馆。上述两省在全国均属欠发达地区,在屈指可数的省馆作为总馆的案例中,黑龙江省馆的年文献购置费还不到经济发达地区省馆的四分之一,哈尔滨市图书馆和长春市图书馆的年文献购置费也远远低于经济发达地区的市级图书馆;③一些区级图书馆既是市图书馆的分馆,同时也是所在地区的镇、社区馆的总馆,如佛山市禅城区图书馆,深圳市南山区、福田区、宝安区图书馆。这种区馆既是分馆又是总馆的模式既可以大大减少省会市或直辖市图书馆作为总馆的压力,同时,也能使区馆的信息资源、人力资源、设备资源及治理资源得到充分的开发和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