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与合作:公共服务中NGO与政府的关系模(3)
2014-10-23 01:57
导读:政府与非政府组织是相关利益组织,二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责、权、利关系。而在政府内部与非政府组织内部,更要求责、权、利的同一,这是平衡政府与
政府与非政府组织是相关利益组织,二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责、权、利关系。而在政府内部与非政府组织内部,更要求责、权、利的同一,这是平衡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责权利关系的条件。只有实现各组织内部及组织之间相对均衡的责、权、利关系,才能逐步实现公共治理和服务的社会化,促进社会自治的发展。
2.NGO与政府合作中竞争机制的引进
美国学者文森特·奥斯特罗姆提出的“多中心”理论为在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引进竞争机制提供了理论支持。这种权力分散管辖交叠的“多中心”秩序包括公共服务经济的多中心[4]。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竞争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公共事务治理权力的竞争。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治理无疑使政府的整体权力受到了一定的制约,而在具体某个公共事务的治理上,双方适当重叠的治理职能使得它们在公共权力上的竞争更加明显;二是资源的竞争,主要是财政资源的竞争。一种是依靠政府财政支持的,使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形成直接的竞争关系,将财政资源交到能够高效利用的一方。另一种是不依靠政府财政支持的,它们与政府形成一种间接的竞争关系。这是由于双方的财政资源终极都来自社会公众:政府的财政来源于公众的税收,而非政府组织的财政则来源于公众的捐献。
三、NGO的发展:理性的调和
非政府组织的自治性、志愿性和公益性等特征,使我们看到了价值理性回回的趋向。非政府组织和公民行动的角色源自诩大有限政府和个人权利重要性的态度以及对市场在满足人类需求方面局限性的熟悉。非政府组织满足了一个基本的人类需求:与他人联合,志愿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渠道。从更深刻的层面上看,非政府组织的兴起在组织层面上调和了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紧张,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工具理性的肆虐,也使现代社会价值理性的回回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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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戴维·奥斯本,特德·盖布勒.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分[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22 .
[2] 萨缪尔森.布满灵性的经济学[M].上海:三联出版社,1991:156.
[3] 盖伊·彼得斯.政府未来的治理模式[M].吴爱民,夏宏图,译.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125.
[4] 迈克尔·麦金尼斯.多中心体制与地方公共经济[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