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
2014-11-24 01:02
导读: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 正确理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含义,必须从理论上完整把握公共服务与基本公共服务之间的逻辑关系,明确推进基本公共
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
正确理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含义,必须从理论上完整把握公共服务与基本公共服务之间的逻辑关系,明确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1.公共服务的含义。所谓公共服务是指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提供的使社会成员公共受益的各项服务。从现象上看,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是指国防机构、政府部分、司法机关、事业单位等所有承担国家公共职能的部分和单位提供的各种服务的总称。从本质上分析,是指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要求,政府及其所属部分和单位在弥补市场缺陷和纠正市场失灵过程中对公***品、正外溢性产品和自然垄断产品的供给行为,或者说是政府及其所属部分和单位提供广义公***品的行为。如维护社会公平、主持社会正义,颁布法律制度、维护社会秩序、维护***、维护居民生存权、受教育权、自由迁徙权、劳动权等均属于政府提供的广义公***品。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范围是由具体的社会公共需要内容决定的,而社会公共需要内容又是由各种经济因素、文化因素、社会因素共同决定的,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由于不同国家和同一国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受经济因素、文化因素、社会因素共同决定的社会公共需要内容并不完全相同,因而受社会公共需要内容决定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也并不完全一致。
2.基本公共服务的含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体系中的最基本的内容,或者说是指政府为满足社会成员生存与发展的最低层次需要而提供的民生性的公共服务。具体表现是政府为确保公民生存权、健康权、居住权、受教育权、劳动权、生命和财产安全等基本社会权利而提供的公共服务。就此而言,世界各国由于受各自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在界定社会成员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公共需要内容和由此决定的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方面也不完全相同,最明显的标志是发达国家提供的维护公民生存权的“低保”水平和环境保护水同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同时还要看到,即便是同一国家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由于受不断进步的社会最低层次的公共需要水平和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财力与能力等因素的影响,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也会存在很大差异,总体上呈现了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进步的变化趋势。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整理)
3.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含义。所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把那些尚未达到均等化提供状态或尚未达到社会均等化受益程度的基本公共服务,由政府非均等提供转化为均等提供,由社会非均等受益转化为社会均等受益的过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包含着这样两方面内容:一是在范围上不是泛指满足社会成员生存与发展最低层次需要的全部基本公共服务内容,而是特指的那些尚未达到均等化提供状态或尚未达到社会均等化受益程度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如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是一个复合性的目标体系,基本公共服务涉及到政府提供基本服务的财力均等化,政府提供基本服务的能力均等化,政府提供基本服务的结果均等化,社会成员从政府提供基本服务中获得的受益程度均等化等多重含义。由于基本公共服务本质上具有公共性和普惠性,只有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才符合基本公共服务本质属性和客观要求。从国际上看,由于不同国家和同一国家在不同历史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实力不同,不同国家和同一国家在不同历史阶段采取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不同,往往导致不同国家和同一国家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也有所不同。 三、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要内容
从世界各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成功经验来看,无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范围,还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都呈现了渐进的发展过程。就我国来讲,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尚处于起步阶段,必须结合我国实际,按照“窄口径、低标准”的起步要求,公道界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范围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