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与贸易发展(1)(2)
2014-02-12 01:01
导读:(二)商品市场运行要素缺位 在所有的市场运行要素中,市场主体是最积极和主动的要素,在商品市场建设中也发挥着核心作用[3]。目前,西南民族地区农村
(二)商品市场运行要素缺位
在所有的市场运行要素中,市场主体是最积极和主动的要素,在商品市场建设中也发挥着核心作用[3]。目前,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运行的三类要素普遍缺位是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落后的最突出表现。首先,缺乏合格、规范的商品市场主体。传统的民族贸易企业的萎缩与退出、城市现代商业组织不愿进入、经过专业
培训的经纪人数量有限使得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主体仍以个体商贩为主。其次,商品市场客体相对单一。目前,西南民族地区农村最主要的商品市场客体是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物资,而且主要是从城市市场淘汰出来的次品或假冒伪劣产品,这些产品存在着严重的质量和安全隐患。西南民族地区特色的农产品和民族工艺品既没有形成大规模的产出,也尚未成为商品市场客体,极少数民族旅游开发较好的村寨的民族工艺品和特色农产品虽有销售,但规模极其有限。另外,质量较高的家电产品、首饰、
服装等时尚产品也尚未成为这些地区农村商品市场的客体。最后,实现商品交易的网络体系等商品市场载体陈旧且残缺不全。西南民族地区仍以传统的集市作为商品交易的载体,商流、物流、信息流仍高度统一于交易的一刹那。在随机匹配的单次博弈和高度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农村商品市场是一个“柠檬市场”。可见,商品市场主体、客体、载体“三体”的缺位不仅是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落后的表现,也是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原因。
(三)商品市场运行环境恶劣
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运行环境恶劣主要表现为:第一,市场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尚未建立。由于自然条件闭塞、信息传递渠道狭窄,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居民具有天然的信息劣势,主动搜索市场上哪些产品畅销、哪些产品滞销,产品的价格、质量等信息对于单个农民来说成本高昂而且由于信息外部性导致的“搭便车”行为使信息搜索者缺乏搜索的激励,进而使农民长期蒙受信息不对称之苦。第二,市场秩序混乱,市场监管工作不力[4]。由于缺乏严格的准入制度、健全的商品质量检测制度和必要的检测设备与手段,导致进货渠道混乱。目前,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是主要的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市场,如药品质量案件中农村占80%。另外,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价格欺诈的事件时有发生,乱收费、乱摊派和乱涨价现象也相当普遍。第三,区域社会资本缺失[5]。社会资本是“能够通过推动协调的行动来提高社会效率的信任、规范和网络”,它是经济发展和商品市场运行的“润滑剂”、“黏合剂”[6]。西南民族地区农村缺乏普遍的社会信任以及被大家“理解”和“共享”的正式和非正式规范,这阻碍了村民市场意识、市场观念的形成,也进一步恶化了商品市场的运行环境。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四)民族贸易发展的困境
民族贸易是我国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一种特殊的商贸形式,是我国民族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政策性、民族性和区域性。20世纪80年代末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原有的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价格补贴、财政拨款、利润留成与税收减免“三项照顾”的老民族贸易政策基本上全部失效,而新出台的国家对民族贸易企业实行优惠贷款、税收返还等民族贸易政策也因为商业银行的贷款普遍向效益好的地区和企业倾斜以及民族地区财政困难等现实而有名无实。另外,由于民族贸易企业地处经济落后地区,长期以来经营业务单一,再加上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用品趋向市场化,固有的民族特殊用品逐渐减少,以及民族贸易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经营观念落后、资本积累和投入不足,民族企业大量转产、倒闭,民族贸易网点大幅萎缩。如“十五”期间在青海农行开户的62户民族贸易企业中已经关停、倒闭、破产的为60户,占96.8%[7]。可以说,民族贸易发展面临困境,使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雪上加霜”。